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0009|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永和镇府请出示你的征收文件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4/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永和镇府你征收林场村学老坑的田地但村民未看到任何有效文件,村民有所不理解难道征收田地不用任何文件?所以请出示相关有效的征收文件。(来源:中国公民)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投资建设规模大,是我市的一个优质项目,它的建设带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是兴宁市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建设用地10.22平方公里,涉及永和镇林场村学老坑。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项目属于土地使用权的一次性流转,不属于土地征收,土地流转价格是根据每亩每年的土地流转价格不得低于该地区土地前三年的综合平均收益得出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土地流转标准为:林地3000元/亩,旱地6000元/亩,水田200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宁市征收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3】5号)和《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2】20号)的规定执行;因林场学老坑部分村民种植食茶,食茶的补偿标准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为解决项目范围内村民养老问题,对全部土地办理一次性土地流转及房屋被征收安置完成的村民,按照《关于印发兴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操作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2】31号)的规定,由广东明珠养生山城出资购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秉着尊重民风民俗的原则,广东明珠养生山城解决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村民祠堂,优先解决群众的就业等问题(《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明珠养生山城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的通知》兴市府【2014】17号)。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18 16:3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