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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楼主的购房合同杂房面积是7平方,房产证面积是7.36平方,是套内面积,并未分摊公共面积,可能楼主是将杂房使用面积(内空面积)当作套内面积计(套内面积应包括内空使用面积和墙体面积),故出现上述理解。
对于办证费用,购房合同双方有约定,如你认为金额有误,可到鸿源公司售楼部或财务部进行核对,多除少补。
至于套房与杂房,甚至还有车位,虽同一业主只购过一个,但按规定是要分开办理(住建局己有明确答复相关规定),买卖双方也是没办法的事,多办一本证,买卖双方都要多出办证费用,多出钱谁也不想。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查的那套购买合同,如果不是,欢迎楼主到鸿源公司售楼部或财务部进行核对,多除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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