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070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鸿源地产公司办理业主房产证欺骗行为相关事宜

[复制链接]

0

主题

2

帖子

8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
发表于 2014/1/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查,楼主的购房合同杂房面积是7平方,房产证面积是7.36平方,是套内面积,并未分摊公共面积,可能楼主是将杂房使用面积(内空面积)当作套内面积计(套内面积应包括内空使用面积和墙体面积),故出现上述理解。
   对于办证费用,购房合同双方有约定,如你认为金额有误,可到鸿源公司售楼部或财务部进行核对,多除少补。
   至于套房与杂房,甚至还有车位,虽同一业主只购过一个,但按规定是要分开办理(住建局己有明确答复相关规定),买卖双方也是没办法的事,多办一本证,买卖双方都要多出办证费用,多出钱谁也不想。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查的那套购买合同,如果不是,欢迎楼主到鸿源公司售楼部或财务部进行核对,多除少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7 03:5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