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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鸿源地产公司办理业主房产证欺骗行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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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于2007年在鸿源地产购买位于鸿源大道39栋的住房及杂间,并于2010年办下房产证,但当时办理的房产证没有包括杂间的面积(住房和杂间是同时同价购买),鸿源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没有办理的杂间面积的业主后面再另行办理杂间面积房产证;
    当时购房是以套内面积购买的,我们整栋住户都如此。可本月办好的杂间房产证鸿源却以建筑面积结算,比套内多1.3平米左右,我们同时期同价买的房却有两种计算方式,鸿源办事员解释为房管局只测量了建筑面积就以建筑面积结算,我们有问题就去找房管局,我不了解测绘和办证的流程是如何,但鸿源公司的说法和作法是极度不合理的,有问题鸿源地产本该自行处理,而非推拖房管局给政府办事机构摸黑;
    两次办证,本次非正常多于一次的办证费689元该鸿源公司自行承担,而非由我们业主来承担(部份业主是住房与杂间一起办理同一房产证);
    请上级部门帮助我们广大业主在这法制社会,共产党领导的天下还我们一个公平合理解决方法和结果:
    1.退回杂间购房时多收面积的价钱;
     2.自行解决因为自身的问题而多办一个房产证的关联费用;
    3.购买一套住房,但分开面积办理两个房产证,这样我名下就有两套房(实际只有一套住房),由此产生各种问题以及后续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化会出现的,各种不良后果及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法律承认书面文件,以便给于我们业主权益保障;
    在此特先行感谢!

(作者: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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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生:
    你咨询“鸿源房地产公司办理业主房产证的相关事宜”现答复如下
    一、所述“购房是以套内面积购买的,而办好的杂间房产证是以建筑面积结算,此套内多1.3平米左右,鸿源公司办事员解释是房管局只测量了建筑面积就以建筑面积结算。”据了解市房产服务中心测绘所对房产测绘是根据申请要求,可测算房产套内面积或房产建筑面积。详情可打电话0753-3682761咨询,“退回多收面积的价钱”可根据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向公司要求退款。
     二、“自行解决因为自身的问题而多办一个房产证的关联费用”问题,你也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
    三、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幛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因此,套房、杂间分别登记是正确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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