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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兴宁“小三门”事件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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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年前,女主角,一个刚出来工作一年多,带着太过懵懂幼稚的少女心态爱上这样一个已有成熟气质的男人,而且是在明知他人己是有妇之夫的前提,这是很有违道德的,如果是当年一时的幼稚,爱情大过天的心态,但接下来的四年呢,这么漫长的四年,还一再的背着各自的家人,继续的保持如此久的这种关系,那确实与幼稚无关了,将自己的快乐公然的践踏在一个可怜的女人和一个无辜的小孩身上,试问,打着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称号的你们,有没有羞愧过?后来,男的离婚了,而女的渐渐岁数大了,觉得,完全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两个人的你侬我侬,也都早己变质了。只是男方未曾感觉到而已。直至女的一边还在带着复杂心情面对男方时,另外一个更好的人出现了,同样打动了她的心,所以她的心走向了那个未婚的,条件更好的人。可是她却忘记了,为他离婚的那个男人。正是她没有好好的先之前斩断和他的关系,再与另外一个人在一起,才是为这后来的事情种下了祸根埋下了炸弹。   luckyqing    发表于 2013/5/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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