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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对投诉市民的答复:
我市出租汽车企业逐步推出绿色的士,为兴宁市民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方便。但仍有个别的士司机在营运过程中有乘客反映不主动打表收费,为此我局和出租车公司在3月18、19日召开2场出租车司机会议,加强驾驶员学习教育,提出了文明守法行车经营的明确要求,自觉按规定打表收费,做到诚信经营,同时出租车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市民要自觉主动乘坐合法车辆,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遇到司机不打表可以拒绝付款,并请你记住车号、时间、地点和有关视频资料投诉到公司、交通和物价部门,以便我们进行处罚教育管理。
谢谢你的来信。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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