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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兴宁市场物业站许多人举报领导贪污案,2010年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三天后即4月19日凌晨该物业总站财务室被人用汔油将所有单据、帐本点火烧了!市委决定成立专案组调查,由市纪委书记张小奎任组长,后来查出十几个贪污犯,包括总站长、副总站长等人,他们通过花大钱上下买通,由纪委、检察、法院联合变通材料,均获纪委处分或判缓刑,只有一个女出纳听说其不肯花钱且献出举证领导贪污的唯一保存的材料,被判10年徒刑。物业总站财务室离奇纵火案事关巨额贪污,至今没有定论,难道上级纪检部门就任由兴宁这样循环贪污下去???党纪国法何时在兴宁市才行得通???悲哀!!!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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