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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场亮化工程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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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8/16 16:00

正文摘要:

兴宁明珠文化广场是兴城唯一的休闲娱乐活动场所,但最近搞了灯光亮化工程,在晚上漫步感到美中不足是,就是那个巨型LED广告灯发出刺眼晕乱的极光,造成灯光污染严重.悠静美丽的夜晚搞得很不相称,既不和谐也不自然,看上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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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下行 发表于 2011/8/29 16:59
看看现在的人民公园,想想过去的人民公园。给我的感觉就是沧海桑田。
共下行 发表于 2011/8/29 16:58
人民公园也该去修修了。
共下行 发表于 2011/8/29 16:57
希望把雄伟的政府大楼缩缩水,多点居民休闲场所。
温州花2011 发表于 2011/8/29 00:29
这个工程真有点哗众取宠,让无知的百姓以为兴宁发展的很棒!其实兴宁是叫花相。我在深圳都感到丢人。
alovely 发表于 2011/8/25 10:12
感觉不错啊··有免费广告看··在那散步亮点多好··贼就不敢去那下手咯··
好东东 发表于 2011/8/20 22:13
提起兴宁的人民公园不禁想起二十年前的情景,依希记的那个湖,几步一个的照相摊,还有那个没进去玩过的溜冰 ...
无糖食品 发表于 2011/8/20 21:06
人民公园的今天也就是文化广场明天。现在的人民公园搞得乱七八糟不伦不类。
无糖食品 发表于 2011/8/20 21:06
提起兴宁的人民公园不禁想起二十年前的情景,依希记的那个湖,几步一个的照相摊,还有那个没进去玩过的溜冰场,那架飞机,冰冻清补凉,钟楼,还有一起逛公园的儿时玩伴,一切似乎遥远,似乎清析。
兴田三路 发表于 2011/8/2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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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波 发表于 2011/8/19 23:01
只有猫之阔的地,实介搞么名堂,狂鬼打工夫.
宜佳卫浴 发表于 2011/8/19 21:54
兴宁城市规划不要说向深圳、广州学习了,就看一看梅县的规划,梅县新城的一条步行街都很有前曕性,你看兴宁步行街,看起来更像澳……?
卍鳯凰涅槃卍 发表于 2011/8/19 01:52
悲哀。。。。。。。。。。。。。。
真爱是涩味 发表于 2011/8/19 01:13
搞得好像工地似的!其实完全可以用视觉误差来替代的!!

城区最主要还是看规划!不要搞的方圆十公里都过来乘凉散步(大型演出、活动除外)。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不要搞得累死在半路的哈!!城区多规划几个聚集点就好了。文化广场、人民公园、团结路
……市民需要什么?还不是工作外的休闲娱乐消费?!打造几个各自主题的,敢么?!

城区规划是哪些人做的?!不要不知名的不要一般的!可以请新加坡的,收费跟国内一样但是他们不拿回扣不应付!!!跟新方亲密接触过几天,就是一个wifi热点(兴宁……有么?),他们也会考虑讨论半天。如果是深规院省规院的,那么卧槽了……他们根本就不鸟兴宁随便拿个城市的样本让实习的大学生做的而已!
杉头 发表于 2011/8/18 14:58
天下的乌鸦一片黑!!!!!!!!!
allen0753 发表于 2011/8/18 14:55
苦了附近城的居住的市民了。花好几十万买来居住的地方,是如何的扰民。。。。。深表同情这些所谓的城里人
xnsfgh 发表于 2011/8/18 14:06
而兴田路的兴宁公园,却是幽幽暗暗。
chiwawayu 发表于 2011/8/18 12:39
诺大的兴宁也就只有一个文化广场拿得出手了
一吐为快 发表于 2011/8/18 02:19
宁愿工资发不出也要让领导交代的灯亮起来
好东东 发表于 2011/8/17 13:50
文化广场最终会与人民公园一样命运,搞得不伦不类.
heh 发表于 2011/8/17 11:22
决策者真是吃屎大的!!
好东东 发表于 2011/8/17 11:11
光污染的典范
Loser 发表于 2011/8/17 11:10
每次经过广场、会展中心一带,看见密密麻麻的人在跳舞,我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悲从中来。。。

也许是:1、觉得兴宁城里那么多人,连个活动的地方都那么挤;
2、是人都会老的,看到了自己老年时候的情景,挤在一起跳舞?

所以说,就目前的兴宁来说,有套房子住住就可以了,追求所谓的高档复式、别墅就算了,在一定时间内,这样的城市管理、格局,高档不起来的,高档的只是所谓的价格。畸形啊。。。。。。悲从中来啊。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8/16 23:31
黄金地段不做广告,你叫他到那里找那么好的地方!他们管你什么市容市貌
xnmz 发表于 2011/8/16 22:43
两个巨大的广告牌在城管门口左右真是巨大的讽刺。什么时候能像对老百姓那样坚决拆掉呀!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1/8/16 20:25

兴城黄金地段随处可巨大广告牌,而且看上去很垃圾.什么市容市貌...............
myname 发表于 2011/8/16 22:42
苦了百姓,涨了某某荷包
xnmz 发表于 2011/8/16 22:34
唉!广场舞池我都不再去跳舞了,那刺眼的灯光感到不宜.可见兴宁的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xndx123 发表于 2011/8/16 22:04
光污染的典范。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1/8/16 20:25
两个巨大的广告牌在城管门口左右真是巨大的讽刺。什么时候能像对老百姓那样坚决拆掉呀!
兴田三路 发表于 2011/8/1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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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中来 发表于 2011/8/16 19:10
既然钱投进了,就要搞出点效果来。这个文化广场的亮光工程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应该请灯光设计师来设计,现在看来完全是凭领导的喜爱或感觉去搞,结果搞得不伦不类。可能除了几个年轻人比较中意外,大部分市民还是不满意的,晚上到文化广场散步、活动的大都是中老年人,这样的环境确实会扰乱人的美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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