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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才(1904——1956),广东兴宁龙田苑塘乡人,本市鲜为人知的民族工商业家。其兄罗雄才,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华南工学院长、民盟广东省委主任。
罗汉才聪明好学,热心桑梓建设,一生为本县交通、运输、电信、医疗、教育、电力、商业、纺织、房地产建设作出了非凡的贡献。
罗汉才早年为兴宁兴光电灯公司经理,为兴宁城镇照明、工业用电竭尽全力;他又组织成立电话公司,为兴宁电信行业始祖。
抗日战争时期,他积极从事兴宁的交通建设,组织集资修建兴城至龙田的兴田公路,自荐担任筑路总办;组建同昌行车公司,经营兴城至龙田的短途运输(客、货运输),为兴宁汽车运输行业的创始人;开办兴业汽车用品材料商行,经营汽车零部件;开展长途客货运输业务,承揽兴宁至粤北、江西、湖南、福建的客货运输。
为发展家乡经济,他又与族人在龙田苑塘兴建霖兴织布工厂,广招乡人就业;入股兴宁织布行业的睦仁公司,参与该公司的领导,扩大布匹的生产和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兴宁的纺织业和布匹加工业的发展。
他又在兴宁城區从事房地产建设,在宝华路、高华路、兴田路兴建多间商铺和车房;在宝华路兴建光明肥皂厂,生产和销售家用肥皂。
他为兴城新开的两条街命名为宝华路、高华路,几十年来这两条街的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在广州开设广福安客货栈商行;在香港九龙钻石山开设合成兴打石工厂,供应港九的建筑业。
参与兴宁的教育、卫生事业的建设:协助其兄罗雄才筹建兴宁高级职业学校;协办兴宁商业学校、卫生学校(现兴宁卫生学校);兴建兴宁民众医院(现兴宁人民医院)。资助龙田中学、苑塘小学、居公桥小学办学。
乐善好施、关心村人:出资修建兴田公路草鞋岗至居公桥的行车道路;为家乡穷苦老人送衣、送粮、送药等。
支持人民解放事业: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陈汉欣、罗应芳、陈文芳等人经常在其商铺内会面和住宿。一九四九年,国民党广东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中将保安司令李洁之起义(第九区行政督察专署设在今兴宁市市政府内),罗汉才出车为李洁之部与共产党游击队间运输枪支、弹药及其他军需品。
为此,罗汉才受国民党兴宁县县长谢海筹迫害。1949年夏,国民党残部重返兴宁,罗汉才被迫出走,途经汕头被国民党专员喻英奇扣押,欲以通共、援共罪处死。几经斡旋,喻英奇答应以大洋(银元)十五万元保释,罗汉才变卖家产,得于放行。
1954年,兴宁县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恶霸”罪判处罗汉才有期徒刑15年,1956年罗汉才在内蒙服刑期间病逝,时年52岁。
1985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罗汉才彻底平反,平反判决书上指出:罗汉才解放前一贯经商,并为和平解放兴宁作过贡献,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均为失实,定性科刑均属不当,应以纠正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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