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 你咨询“农民街齐昌星城情况”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据查,你所咨询的齐昌星城到目前为止还没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同时,我们也告知广大购房户,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一定要查验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 “五证两书”是否齐全,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兴宁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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