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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你投诉兴佛二路标仔汽修店噪声、废气扰民的问题,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据调查,该汽修店为兴宁市标仔汽车维修中心,2008年9月开始经营,主要从事小车的维修服务,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经查,该维修中心无任何噪声、废气防治设施。据向业主了解,他们只是偶尔给破损的维修车辆进行小面积的涂(刷)漆加工,并没有喷漆加工。同时业主表示,他们准备将涂(刷)漆工序进行搬迁。通过走访了解,该中心在调漆、涂(刷)漆加工时产生的废气及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住户有一定的影响。
二、处理情况
(一)要求该维修中心尽快完成对涂(刷)漆工序的搬迁工作,在搬迁前应做好废气防治措施。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产生噪声的工序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作业。
我局将继续跟踪此事,督促该维修中心做好噪声及废气防治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尽量减轻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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