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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民生维权问答 强制交易,你有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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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城市民邹女士:我在梅城江南一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8月交了首付,11月开始进场装修。当我和物业公司表明要装修时,对方给了我4张电子卡,说是方便装修工人进出小区,同时保证小区业主安全。为此,我每张卡需交50元押金,同时每个月交10元/卡的管理费。由于我的装修工人不多,一般情况下就2人,我便提出退卡要求。然而,物业公司表示,按规定每户最少都应领四张电子卡,不能退换。我认为这不公平,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市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出现消费纠纷,建议向当地消委会或物业管理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严海苑 沟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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