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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月27日在梅州城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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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在梅州城区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林碧红主持,副主任邓建华、胡国和、钟勇生、黎健平、韩小林,秘书长刁东平及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杜敏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三大重点项目”规划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审议市“三大重点项目”规划方案列入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增列政府债券收支)、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草案)、关于恢复刘建平执行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辞职的审查报告和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和谭忆广关于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辞职报告及有关决定。(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钟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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