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拦车抢劫,结果齐齐落入法网。7月17日,经过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27小时连续作战,成功侦破发生在兴宁城区的“7.16”拦车抢劫40万元特大抢劫案,4名参与抢劫的劫匪落网,追回被劫赃款34.85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大功率摩托车一辆。
7月16日下午2时,兴宁110接兴宁一建材公司老板张某报案,称自己当日下午1时许驾驶小轿车携货款40万元现金到银行存款,途经城区官汕路遭4名劫匪抢劫,刚刚从门市收到的40万元货款被劫走,自己还被劫匪打伤。 接报后,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将案情向省公安厅、梅州市公安局报告。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益民紧急率领当地刑侦、派出所等部门的40多名民警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受伤后等候在现场的事主张老扳告诉民警,当日下午1时,当他携带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驾驶小车途经事发路段时,突然被1辆骑乘2名男子的男装摩托车的以撞车的形式逼停后,看见从路边又窜出2名手持铁棍的男子,他们4人合伙将小轿车围住,打开车门用刀棍逼他将装钱的布袋交出来,见他不从,劫匪用铁棍打伤手足后,硬从他的身下将装钱的布袋抢走后逃走。 40万元人民币现金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这在兴宁近几十年的历史中还是第一次!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相关部门骨干成立了50多人的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开展案件侦破。7月17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民警分别在兴宁市区侨港街、宁中镇抓获抢劫嫌疑人朱某(20岁)、林某(18岁,)、刘某(19岁)、何某(24岁)等4名男子(均为兴宁市人),并于当晚分别从嫌疑人家中追回被抢并已分赃的现金34.85万元和用1万多元赃款购买的大功率摩托车1辆。
经审,4名嫌疑人对合伙抢劫事主张某现金4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查,以何某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为了谋财,事先获得了事主张某的活动规律,掌握到经营塑料管的老板张某每天中午饭后要去银行存货款,遂伙同朱某等3人共同作案。案发当日下午,刘某、朱某共骑一辆摩托车到张某经营的店门口守候事主出现,何某、林某二人另骑一辆摩托车在附近等候,下午1时许,何、林二人看到刘、朱在追前面一辆轿车后,开动摩托车合力逼停了该小车后,抢走了车上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然后迅速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仍在进行中。(曾志仁、彭国通、严清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