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社科联召开全市社科理论工作会议,兴宁市警察协会被评为2011年度梅州市社科理论工作“先进单位”,罗远欣会长被评为2011年度梅州市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该协会在梅州市各县(市、区)基层社团组织中首个获此荣誉称号的单位。
近年来,兴宁市警察协会在该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梅州市警协、兴宁市社科联的具体指导下,各项工作不断创造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得到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梅州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丘灵在全市社科联工作会议上指出:兴宁市警察协会的做法和经验,这对于一个县级学术团体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成绩也是相当突出的,得到梅州市警察协会、兴宁市社科联的充分肯定,也为全市各级学会团体的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