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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与兴宁市在兴宁会展中心联合组织召开了 《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20)》审查会(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应邀的专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认真审查通过了《规划纲要》,并提出了完善修改意见。
专家组认为,《规划纲要》内容全面,层次分明,其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方向比较合理,较好地体现了兴宁的自然人文特色,内容深度达到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专家对《规划纲要》提出了进一步凸显兴宁的人文优势和城市特色,深化综合交通研究,结合地形地貌进一步完善市域东部路网及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意见建议。(黄佑鹏 林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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