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39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阻挠高速公路施工 敲诈勒索被判刑

[复制链接]

8776

主题

9753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2 1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然大埔县大麻镇村民邓某竟把发财目光瞄向了在自家附近施工的梅大高速公路,先后多次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阻挠施工,并向施工队敲诈勒索近万元。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敲诈勒索案件,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间,邓某以施工队车辆经过村里未付其过路费、带路费以及其未收到征地拆迁补偿款 (该补偿款已下发至该村村民小组)、水管流水影响其睡眠等为由,采取强行拦截项目部涵管运输车辆、用摩托车横于路中间阻碍车辆通行、砍断项目部生产生活用水水管的方法,连续三次强行向施工队索要各种费用共4900元。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展造成严重损失,该施工队迫于无奈只得答应了邓某的要求。


    敲诈如此顺利,邓某的贪心更大了。之后,他又多次向项目部提出废品由其收购并每月支付其5000元作为管理水管和保障项目部用水的报酬。由于邓某提出的要求太无理,项目部没有答应。今年7月8日,邓某以施工队事先未经其村村民同意就进行施工为由,砍断工程队施工引水管,并拔掉施工队的警示牌,致使施工中断,其后又阻挠施工人员接回水管。后在公安民警现场监督下,施工队才把水管重新接好。7月21日7时许,邓某打电话给项目部,称水已经使用5天了,要求项目部的人员来“处理”。14时许,邓某来到项目部办公室,再次提出由其收购项目部的废品并每月给其5000元作为水资源管理费,并要挟如不答应,项目部必须将水管移开,否则就砍断水管。项目部无奈同意了其提出的两个条件,并由工地负责人徐某写下承诺书。邓某看后怕徐某离开该项目部后承诺书无效,还提出将承诺书打印出来后加盖项目部公章的要求。项目部人员忍无可忍报了警,邓某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丘礼贺 黄雪清)

226

主题

1137

帖子

154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2
发表于 2011/12/3 21:37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10 00:2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