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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警方查获一辆套牌赃车,既为深圳的车主郑先生洗清了在兴宁43次交通违法的“冤情”,又为福建厦门的车主周女士追回了失盗的爱车。昨日,承保该车的某财产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兴宁,从兴宁警方手中领回已理赔的失盗车辆。
今年2月份,兴宁交警接到深圳郑先生的电话,称他本人没到过兴宁,但他所驾车辆却在去年底开始莫名其妙收到了一大堆兴宁交警邮寄过来的电子警察罚单,合计交通违法达43次。郑先生的电话引起兴宁交警的高度重视,立即调出车辆交通违法记录。记录显示,郑先生反映的粤BDP168 小轿车在2010年6月29 日至2010年10月5日期间有交通违法行为43次,其中冲红灯32次、超速11次。警方调查发现郑先生本人和他的汽车确实一直没到过兴宁,郑先生在兴宁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是套牌车在兴宁违法造成。鉴于此辆套牌车多次在兴宁违法,交警分析该套牌车仍将在兴宁出现,遂将情况通报兴宁全市,部署警力查缉。
3月1日下午4时,兴宁交警大队侦查中队民警在S226线新陂路段巡控时,粤BDP168小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跟踪至10公里外的宁中镇宁塘路段时,民警将该车截停。经现场检查,驾驶人陈某除了能提供本人的驾驶证件外,其他证件均无法提供。民警仔细检查后,确认该车不仅是套牌车,而且是2009年在厦门失盗的车辆,于是与厦门警方取得联系。
据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此车是厦门市海仓区周女士2008年购买的,在该公司投保。车辆失盗2个月后,该公司对周女士进行了赔偿,幸亏兴宁警方追回了汽车,为公司挽回了损失。
(罗伟义 郑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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