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我市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顺利通过了梅州市督导组验收。市领导罗利娜、钟光振、刘忠平、刘卫星、肖卫华、饶静霞、教育局负责人以及各镇街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等参加了督导验收活动
10月13日至15日,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人率领的督导组成员20多人,到我市开展为期两天半的普高督导验收工作。督导组一行在市教育局负责人等的陪同下,分组先后深入到我市城乡22所高中阶段学校,认真听取各校负责人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各中学落实普高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仔细查阅了普高各有关卷宗、资料等。此外,在此次督导验收活动中,督导组成员还以个别专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申报普高工作的相关指标体系中的组织领导、普及程度、办学条件、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强势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进程,形成了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质量稳步提高、效益持续显著的良好办学格局。本学年度,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普职比由2006年的8.5:1.5变成5.5:4.5,普及程度实现了大跨越;高中阶段在校学生由2006年的3万人扩大至4万人,中职学生由4000多人扩大至1.3万人,教育规模有了大发展;同时,我市投入3.5亿元建设新校舍、完善教学教育仪器,办学条件有了大改善;此外,我市加大创建等级学校力度,大力积累和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至目前,普通高中优质学位从2006年的71%增至2010年的89.4%,省一级以上学校数量成倍增长。
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报告,督导组认为,我市坚持教育教学改革,整合教育资源,实施扩容促优,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办学效益得到有效提升,普高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对照有关评估指标体系,梅州市普高督导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