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46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兴宁市兴福花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9 1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

兴宁市兴福花园经济适用房第二期工程

兴宁市兴福花园廉租房第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

兴宁市城区规划区55号区

招标人

兴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兴宁市兴城205国道边

公告时间

201089日起

公告编号

兴代: 2010(施)-011

工程概况

标段

划分

标段

项目估价

建设规模

投标保证金(现金或电汇)

Ⅰ标(经适房二期)

2,430.6万元

24169.64

80万元

Ⅱ标(廉租房二期)

234.3万元

2254.88

10万元

工期

经适房300个日历天内竣工

(廉租房200个日历天内竣工

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拨款

本工程项目已由兴发改字[2010]67号文件核准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八层,总建筑面积约26424.52㎡,共二个标段标段划分:234510栋、11栋东为Ⅰ标(兴宁市兴福花园经济适用房二期标段); 11栋西为Ⅱ标(兴宁市兴福花园廉租房第二期标段),投标报价基数及有效报价范围等详见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供电、防雷等工程项目。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

2、
信誉要求: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
本工程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同一位建造师可同时报二个标段),同一企业及其拟派建造师只可在上述二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即同一企业及其拟派建造师,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必须自动退出另一标段工程的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10813日下午 530

报名时间

2010813日(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830 1130;下午 230 500止)

接受

投标

报名

和资

料单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报名
需提
供的
资料

1、报名须提供交易中心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

2、报名须提供招标代理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建造师身份证、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必须由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购买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于2010813日正常办公时间到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20 17:19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