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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09年第二批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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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

兴宁市2009年第二批土地开发整理

补充耕地项目

工程地点

兴宁市罗浮、大坪镇

招标人

兴宁市土地整理垦复中心

地点

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段

公告时间

2010年7月5日起

公告编号

兴代: 2010(施)-009

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竣工

资金来源

补充耕地指标转让资金,由中标人自筹带资

工程概况

Ⅰ标

罗浮镇大小黄汶标段

共2442.00亩

项目估价

Ⅰ标

1369.81万元

Ⅱ标

大坪镇白云标段

共5251.24亩

Ⅱ标

3187.51万元

本工程由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三个单位立项(兴国土资字[2009]55号文)批准建设,并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字[2010]04号)核准,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两标段)工程总造价肆仟伍佰伍拾柒万叁仟贰佰零伍元壹角叁分(45573205.13元),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清单中所有综合单价必须在财政审定预算编制综合单价的0.95~0.90范围内投标报价(其中种植费不下浮),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山坡地平整、土方挖填、道路、挡土坎、排灌沟、水电制安、水池、泵房、种植等)工程项目。

投标报名

条件

1、
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

2、
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有效期内);

3、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同一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只可在上述二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即同一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须自动退出下一标段工程的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Ⅰ标段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支票贰拾万元整,Ⅱ标段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支票肆拾伍万元整。

凡具备上述资质及条件(梅州市范围外的外地企业须在兴宁市建设局登记备案)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报名

要求

截止
时间

20010年7月 16日下午 05:30

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2日至16日(每天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

接受

投标

报名

和资

料单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地址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报名
需提
供的
资料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 (或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复印件、投标申请书、兴宁市建设局的登记备案表(梅州市范围外的企业)

(以上证明资料一式二份提供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所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且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

发售时间

2010年7月12日至16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

发售及咨询地点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3361317、336112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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