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省环保厅检查组到兴宁开展2017年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场督查。副市长练胜红,梅州、兴宁两级环保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参加了检查活动。 16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兴宁市黄泥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刁坊镇贵丰村碳汇林生态工程和兴宁市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检查。在合水水库检查了饮用水源取水点,详细询问了水质监测情况;在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察看了垃圾无害化填埋情况,重点检查了垃圾渗透液第三方治理情况,认真查看了相关台帐资料,详细了解兴宁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在贵丰村碳汇林,检查了林木种植生态工程;在市污水处理厂,检查了污水厂出水水质和调阅了在线监控平台数据。 17日上午,在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反馈会。反馈会上,省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兴宁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专家一致认为兴宁一直以来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生态保护措施得力、生态工程建设投入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科学、严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结合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检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认真研读分析国家生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的新变化。由于2018年度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发生了变化,以前是全国统一考核,现在变为省级排名考核,所以今年是基准年,各项指标值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的变化;二是严格把好环境质量考核自查资料的审核关,做到上报数据客观真实,科学合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在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天数方面必须配备一套备用机器,在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方面加快建设合水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四是加强环境日常监管,特别是对第三方环保治理公司的监管,落实企业排污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五是检缺补漏,整改完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核台帐资料的上报,确保2018年度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取得好成绩。 近年来,兴宁通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污染治理,加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投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提升。从2012年兴宁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县域以来,每年都通过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获得一大笔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今年我市获得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57亿多元,比去年增加3000多万,进一步突显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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