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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6/10/2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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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户籍条例,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凡是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迁户。来信人所需审核证明的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来信人和迁入人带齐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关于来信人所讲的小孩户口能不能落户到所购房屋处的情况。未成年子女是不能单独为户主,需要与父母一方和小孩一同迁入。购房入户所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计划生育证明;
(3)、本人房产证;
(4)、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小孩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兴宁市公安局 2016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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