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卢成志所在的房屋在墨池村巷三队,在兴宁市南部新城建设征拆范围内,在工作组反复做思想工作均不配合征拆的情况下,兴宁市人民政府福兴街道办事处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村、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3〗34号)规定,2015年5月8日对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事处巷三卢成志、卢文华、卢立志房屋及卢文辉、卢成志、卢文华、卢立志、卢琼红、卢文红房屋进行公证丈量保全证据。2016年1月23日向其家庭下发《兴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兴政征决〖2015〗112号),卢成志于2016年7月22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关于反映水淹房屋的情况:由于新城的项目建设正在推进,其房屋与现建设的项目标高有落差,加上基础设施还不是很完善,下大雨会有水漫至房屋造成内涝的情况;
2、关于反映停水停电问题:由于其房屋周边都是建筑工地,其所用的水电都是项目部的,有停水停电的情况可能是天气原因所致,不是政府行为;针对其反映的问题,街道办领导都与项目部积极协调,为其解决用水用电问题;
3、关于反映的强拆问题:其房屋征收程序正在行政复议,法院还未开庭审理,并未强拆其房屋,所以不存在对其房屋强拆的情况。
福兴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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