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你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水口镇水洋村村民!我想问下关于正在建设的兴华高速水口段征收问题想请领导能帮我解答下! 我家的房屋现位于在建高速公路距离约20处,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征收范围,高架桥50米以内,公路30米内是不能建房是吗?那我家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吗? 现我家房屋因做高架桥打桩产生的震动从1楼至3楼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而且雨天会渗水!我父亲要求镇政府征收或帮我们解决房屋安全问题,镇政府去年10月在我家3楼贴上了镇政府的红色纸条,答应我父亲只要纸条震裂了就给我们征收,纸条去年已经震裂了,但镇政府又不予征收,解决问题就是给我父亲24439.78元装修费,我父亲不接受,镇政府又叫我父亲造房屋整修造价,我们请人造价大概是24万多,但镇政府依然不愿意,改口说再给我们家补偿多点,具体多少也没说,只说了句,最多10万,上星期把我母亲强行带到镇政府去,还威胁我父母说我们去上诉是上诉不了的,我们赢不了的! 请问,镇政府可以随便改口的吗?有没有乱来的嫌疑?镇政府有没有出尔反尔?我们文化程度低,对于镇政府的行为我们很不解,我们一直配合镇政府,他们说什么我们村民照做了!只是希望我们的人民父母官能公平公正的帮我们解决问题!高速公路距离我家那么近,房屋又已经出现问题,这样我们一家老小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只给我们赔偿几万元的装修费,房子都渗水了!还能住多久! 给我们几万元我们怎么再建造房屋?距离高速公路那么近,以后我们家需要再建造房屋该去何方?如果我们在原地再建设房屋,跟高速公路的距离我们也担心我们一家的安全!但不在原地建设,我们没有过多的田地建设房屋!我父母是农村泥水工我们兄弟姐妹都是工人,现在物价上涨的厉害能维持生活就不错了!而政府给我们几万元我们连水口的房子都买不起! 我希望我们伟大的共产党,能给我们村民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安全的居住场所!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感谢! 水口镇村民骆明珠 201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