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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追究兴宁市人民医院不作为、不尽责、抢救不及时、严重医疗过错致伤者暴亡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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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2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严肃追究兴宁市人民医院不作为、不尽责、
抢救不及时、严重医疗过错致伤者暴亡重大责任
兴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2014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二,本该欢天喜地过大年的日子,但却发生了一件令我们全家非常悲痛的事情。我的儿子当天下午在五华县华城镇发生了车祸,经交警送入华城人民医院,院方与家属取得联系后紧急将伤者转入兴宁市人民医院,因伤者受伤过重,我们一直叮嘱医生一定要尽力抢救,家属正从龙川佗城赶往兴宁。兴宁市人民医院监控视频显示,伤者于17时43分由华城医院救护车送达兴宁人民医院急诊厅大门口,当时伤者生命体征还很强,肢体反应能力很强烈,甚至多次自己翻身起坐,17时52分至18时11分医生在急诊室过道给伤者作简单处理,但仅仅是控制伤者烦躁不安的行为动作不让他翻身、起坐,18时04分起给伤者注射镇静药物后并将伤者四肢绑在推床上,18时11分后伤者就无任何肢体反应,但口腔与鼻腔一直不停的在出血,面部浮肿,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18时14分医生把伤者送往CT室大厅后,随即离开,此后一直到家属18时32分赶到CT室的时候整整18分钟没有任何医护人员进行陪护、救治,放任危重患者一人在CT室大厅。整个视频显示医院没有对伤者进行任何的抢救措施,(何为抢救:对于危重的伤员、病人,采取迅速及时的医疗手段,以挽救生命,抢救病人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争取时间,抢救器械有多种,如心脏电起搏器、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等)这些医生完全没给病人用上。更讽刺的是家属于18时25分到达医院急诊室询问医生护士的时候竟然无人知道此转院伤者,最后还是家属自己找到了伤者。当我们看到伤者的时候立刻傻眼了,伤者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在推床上,四肢被绑,地板下流了一大滩血,口腔、鼻腔都被流出的血给完全堵塞了,医院就这么对待一个紧急转院的重症伤者?试问医院的医生就那么没有医德吗?草草为伤者看了一下就什么也不管,这么重的伤者难道不会先进行及时的抢救措施吗?难道就是因为家属不在场?难道就是因为没有交费吗?等做完CT送去外一科急救的时候,伤者已经没有呼吸与心跳了,我们怎么也无法想象,20多分钟前还有那么大的肢体动作,生命体征还那么强烈,怎么突然就没有心跳呼吸了呢?这个作为家属我们怎么也无法接受,时间就是生命啊!哪怕迟一秒也能贻误了伤病患者的性命,亲人就这样离开了我们,今年还不满27周岁,那么年轻,什么都还刚开始,还有许多许多没有完成的梦想,就这样给医院的不作为、不担当、不尽责、不及时抢救、严重医疗过错给耽误了。如果医院当时能够给伤者进行相应的抢救,清理口鼻腔的血,给他保持呼吸畅通,及时进行输血,伤者就不会这样突然暴亡,可以说伤者是给医院庸医直接害死的,是杀人凶手。我们家属怀疑院方18时04分给伤者注射的药物不当,注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不当,并且在送往CT室大厅后长达20余分钟无医护人员陪护、监测、救治直接导致伤者暴亡!医生怎么可以那么糊涂呢?家属多达6次从龙川县佗城镇包车远赴兴宁跟兴宁市人民医院反映问题、讨要说法,但院方一直抱着不理不睬的态度拖延、推托、敷衍、不予解决,就是投诉给兴宁市卫生局,该局的医政股工作人员也是能拖就拖,百般推诿,要家属找医院解决,没有尽到监督、调查、核实的职责。作为家属我们感到很愤怒也很痛心,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伤者遇到这样的事情,但偏偏这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一定要让院方负上该负的责任,让庸医承担由于不及时抢救、抢救措施不当、严重医疗过错、漠视生命而导致的后果,还家属一个公道,给死者一个安慰。
以下是我们家属通过向资深医疗专家了解后对医院提出的质疑:
1、针对此类危重急症伤者抢救首要措施是保持伤者呼吸道畅通,但院方并未给伤者进行插管、吸痰、切气管等必要的抢救措施,这是院方最严重的医疗过错。
2、针对此类伤者要慎用安定镇静药物,但院方注射安定镇静药物后长达20余分钟无医护人员在场监护,无仪器监测血氧、心跳、呼吸,伤者因鼻腔大量的流血堵塞鼻孔、口腔、误吸肺部导致窒息暴亡。
3、进行任何检查都是要确保生命体征稳定情况下进行,但是院方做CT检查时,长时间未对伤者进行生命体征检查。
4、病历内容造假,伤者在如此烦躁不安情况下不可能每分钟呼吸20次、心率90次,长时间大量流血后血压还在130/80如此正常的状态。另一处病历内容造假为病历中死者死因为呼吸循环衰竭,但是之前给家属开的死亡证明是特重型脑挫伤。
5、兴宁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因家属未到达医院及缴费,对危重急诊伤者未按相关规范、规程进行积极有效抢救,推诿、延误急救。
以上五大质疑,完全可以确认兴宁市人民医院违反抢救原则、违反抢救规范、规程,抢救措施不当、抢救不及时,存在严重医疗过错直接导致病人暴亡,可以说兴宁市人民医院就是害死我儿子的刽子手!兴宁市人民医院漠视伤者、藐视生命,伤病患者家属不到场、未交费就消极、冷漠对待急需紧急抢救的伤病患者,延误医疗急救,这一点也严重违背医院职业道德、抢救制度,家属强烈要求兴宁市委市政府严肃追究兴宁市人民医院及相关人员责任。如果兴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予解决,我们将到省级部门进行投诉、上访,向各大媒体、网络曝光。(家属已保存死者在医院整个过程的视频资料,并附上部分视频截图)
家属联系电话:15811600815
                                   
                             悲愤欲绝的死者父亲:陈东泉
                                二0一四年二月六日
跪求各位网民朋友转发本帖,声张正义,唤起医院良知、正视生命、不唯利是图,斥责医院不为人民服务只为人民币服务的态度,维护广大患者权益,为我弟弟讨回公道,告慰逝者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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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00:0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医院跟卫生局跟本就是蛇鼠一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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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23:54 | 只看该作者
悲痛者 发表于 2014/2/12 20:48
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明眼人一看就是医院的败类,我对那些真是感到无语,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如果真 ...

告诉你:据我了解,兴宁市人民医院对面部大骨折的处理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啦!因为他们这方面最厉害的专家已经被人挖到深圳市的三甲医院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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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 21:06 | 只看该作者
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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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4:07 | 只看该作者
人民医院,如果不知,那真是谋人命医院....耽误救人 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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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4:04 | 只看该作者
我舅爷(58岁) 4月5号住进人民医院,4月6号傍晚发现病情不对,上洗手间晕倒,
当天傍晚就立马转院去黄塘.  目前还在住院,前两天做了个心脏手术.好转很多,亲人也放心很多.
亲自经历见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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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4:00 | 只看该作者
兴宁人民医院,确实太差,一般以上的病都搞不好.  需要技术性,专业性的医学能力就远远不行,第一时间要送黄塘医院.
最近(五天前) 我一个舅爷,心脏不好,血压也高,住院期间单只是输液,其间一次去了洗手间突然晕倒,好在亲人在,不然不知道怎么办,当时第一反应,要马上转院,不然肯定更严重,下午立即转到黄塘,现在前天做了心脏手术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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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02:0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对楼主表示同情与理解,望节哀。但单看一方词难以判断是非,建议要么官司,要么打民生820或者今日一线,这样吵是不出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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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8:3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谋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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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7:51 | 只看该作者
人民医院真的不行,都发生好多人命关天的事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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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6:18 | 只看该作者
笑看江湖 发表于 2014/2/16 21:25
发帖的楼主不会是医闹的组织吧?要不然为何不走法律程序呢?还说不相信鉴定,不相信法律,为何不相信在习主 ...

他在贴吧也发了  那些盲目同情心泛滥的不理智的吵起来太带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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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4:51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医院确实名声很差,兴宁人民的悲哀。所以还是直接去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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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4:39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医院啊,你们是天真还是无知,当所有人的矛头都指证你的时候你还觉锝你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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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4:39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医院啊,你们是天真还是无知,当所有人的矛头都指证你的时候你还觉锝你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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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20:40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775721096 发表于 2014/3/10 20:34
建议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再走法律程序

楼主节哀,不过也不能说人民医院害死的,毕竟是交通事故才是主因,只能说人民医院可能存在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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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20:3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悲痛者 发表于 2014/3/6 12:46
院方无视死者家属诉求!有关部门也没有给家属一个回应。家属该怎么办,请各网友支招,也希望律师界的朋友给 ...

建议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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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2:46 | 只看该作者
院方无视死者家属诉求!有关部门也没有给家属一个回应。家属该怎么办,请各网友支招,也希望律师界的朋友给予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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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00:54 | 只看该作者
枕边游戏 发表于 2014/3/1 00:14
兴宁zf不知道会不会不管。

[color=#999999 !important]至少到目前为止,家属来来回回10余次与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跑断腿,都还没有得到兴宁z f有关部门的正视,推脱耍太极。把群众不当人看,而当猴耍,这就是兴宁市给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答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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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00:38 | 只看该作者
至少到目前为止,家属来来回回10余次与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跑断腿,都还没有得到兴宁zf有关部门的正视,推脱打太极!这就是兴宁zf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典型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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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00:1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兴宁zf不知道会不会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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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00:1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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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3:55 | 只看该作者
黑心的兴宁市人民医院,无视死者家属的申诉,下一步家属将到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上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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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3:52 | 只看该作者
黑心的兴宁市人民医院,无视死者家属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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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23:24 | 只看该作者
郎溪县人民医院严肃处理“7.1”医疗事件责任人
2013年7月1日,因车祸致伤而住院观察的刘某,因病情变化、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医院组织技术委员会成员对病例进行了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认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医院负有责任。医院配合县医调委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纠纷后,于2013年7月11日召开院办公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严肃处理。
      一、给予主要责任医生予以辞退;
      二、科室主任停职三个月,并按医院规定承担责任人及科主任相关比例赔偿金共计壹万元,作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
      三、责令次要责任医生作出书面检查,按医院规定承担责任人相关比例赔偿金柒仟伍佰元,全院通报;
      四、负领导责任的分管副院长承担相关比例赔偿金叁仟柒佰伍拾元,院长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科护士长等扣罚七月份管理绩效;
      会议要求全院职工以此事件作为警钟,引以为戒,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技术、强化责任、完善服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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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23:16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医院要反省了,不要把人民群众把广大患者当做任你宰割的赚取黑心钱的工具。一边用着人民的钱去建医院,一边拿着纳税人的钱发工资,另一边还要将刀子狠狠刺向人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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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3:07 | 只看该作者
强烈建议上报媒体记者把事情闹大越大越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作为兴宁人表示对兴宁人民医院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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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3:05 | 只看该作者
copyxn 发表于 2014/2/12 11:16
据了解,此患者由五华县医院送来人民医院急诊科,送来时是无名氏,医院对每年无名氏车祸等患者都开通绿色通 ...

请提供你所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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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2: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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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2:41 | 只看该作者
要真是医院或者医护人员的责任,天会收他的。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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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1:40 | 只看该作者
五华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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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1:08 | 只看该作者
这贴不是说给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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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16:27 | 只看该作者
请逝者家属节哀。大家到各大网站转发支持家属的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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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13:05 | 只看该作者
悲痛者 发表于 2014/2/18 02:36
死者父亲陈东泉给兴宁市人民医院及兴宁市卫生局等相 ...

文笔不错,像政府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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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09:2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如果医院给的结果你不满意,就上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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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08:5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你告赢比较难.因为他不能说是医疗事故.只是抢救不够积极而已,这个不能说我帮忙谁.我只想说假如病人是领导的亲戚或者大官员.当时抢救会快一点.这个不能怪医生.整个社会都是这样.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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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08:20 | 只看该作者
copyxn 发表于 2014/2/12 11:16
据了解,此患者由五华县医院送来人民医院急诊科,送来时是无名氏,医院对每年无名氏车祸等患者都开通绿色通 ...

这位,请问你是抢救那位患者的医生吗?!!!我也是人民医院的遇害者,我父亲也一样,被无良医生一瓶点滴害人命,缺德医生不负责任不给说法,叫我们找卫生局,卫生局又叫我们找医院,说医院是罪魁祸首,害死我父亲的是医院,还有录音的,两者把我们当皮球踢来踢去,我们誓死追求人民医院的过错。
悲痛者,我们都一样,一定要坚持到底,为死者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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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3 23:08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说家属现在是身憔力悴,身心疲惫,这么多证据都能证明的院方严重过错,失职、失德行为,却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上告、上访到多个部门,不是推就是拖,什么是群众路线?!请有关部门领导能重视群众的疾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才是真正的走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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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2:3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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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2: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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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2: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家属走正当途径,希望家属可以把跟进的情况 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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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2 21:49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人民医院给市卫生局的回复一味推脱自己的责任,表示强烈谴责,家属会通过正当途径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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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2 21:46 | 只看该作者
请各位网友多多关注多多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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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13:10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死者家属的申诉,强烈诘责有关医生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为逝者感到悲哀,生者要继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免助长这样子的风气在兴宁盛行以后会祸害更多的老百姓的。朋友继续上访吧
本文来自:http://ms.xna8.com/thread-2576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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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10:4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家医院的个别科室对待病人的态度无疑是特别不能令人满意的!说实话我愿意给红包给救命的医护人员,但前题是别在忙成一团的时候索要红包!先救命,事后家属会有所表示的。针对楼主的这事我建议还是申请医疗监定和向上级合理申诉为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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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医院该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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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医院该整治了,相信网络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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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4 | 只看该作者
出了这么大的事,要放视频,图片不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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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2 | 只看该作者
唉,不管怎么样都好,强烈建议政府向国家申请弄点急救资金给各医院备着,让那些赶时间的病人能够得到最急时的救治才是真的,这绝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亲们,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家属,我不是在咒“你”们啊。。。。。。大家呼吁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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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2 | 只看该作者
出了这么大的事,一定要把视频放在网上,像这样的牛人医院,该整治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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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31 | 只看该作者
要发视频不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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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03:01 | 只看该作者
白衣天使 发表于 2014/2/18 01:54
楼主:请你按事实讲话,你不能把患者的死责任推给医院。1、华城医院送来患者,无家属、以无名氏先进行抢救 ...

什么白衣天使,你有没有看投诉信内容的,你不清楚情况就不要颠倒是非黑白,扰乱视听,一味的给兴宁市人民医院擦屁股,给你们院领导溜须拍马而无视家属的悲痛! 现在的白衣天使已经变质了,不那么白了,甚至还是黑色的。你也不看看人民群众对医院、医生的看法,一片哀声哉道,是时候反思反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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