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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岭街某村民勾结无证小开发非法“拆旧重建”,城管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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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佛岭街某村民勾结无证小开发非法“拆旧重建”,经过我反映,城管及时制止该村民的非法行为。
据了解,某无证黑心(涉黑小商人)小开发已经在周围非法开发了无房产证商品房上市非法销售,非法获利巨大。但是此人并未收手,继续勾结佛岭某村民,以借口拆除旧店面,企图达到继续非法建设的目的。
兴宁市城管获得消息后非常重视,立即制止了该处的非法建设行为。
置于搞小开发的其他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商品房的行为,请求兴宁市公安局介入调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商品房获取巨大黑色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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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0:18 | 只看该作者
顶上!!!!友友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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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14:37 | 只看该作者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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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04: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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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7 20:20 | 只看该作者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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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6 23:37 | 只看该作者
在兴宁,有那个部门来管理非法建设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为此种事出面管理过。难道兴宁是中国的法外之地,可以任由开发商非法建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开发商、官员保护伞却大赚特赚黑心钱。而且得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利和管理处罚等。兴宁难道就是山高皇帝远吗?难道就是无法无天的地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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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7: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南部新城最须要公安和黑帮哪有时间来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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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6 12:08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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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9:05 | 只看该作者
任何事都必须按规章法则办事,楼上不会不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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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18:3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可以拆旧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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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18:11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的城管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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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6:4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李平东,李伟强两兄弟非法建筑无证套房上市大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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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01:17 | 只看该作者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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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8:57 | 只看该作者
佛岭社角里的笑名叫长工的那个人,在网上化名为长龙,他伙同女婿和个别社员,眼红人家硬什分做吴得,人家大开发商小开发商都是开发商,任可以随便欺负小开发商,你怎么知道人家开发的房就不好呢,政府有质检部门,好不好也轮不到你说。全市小开发商成千上万,他们都是在建设美好兴宁添砖加瓦出一份力量。长工你有什么目的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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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2:31 | 只看该作者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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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09:09 | 只看该作者
你敢发誓:绝无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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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08:43 | 只看该作者
请兴宁市住建局迅速调查清楚!
协助兴宁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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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22:36 | 只看该作者
请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打击“养黑”非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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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22: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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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22: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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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20: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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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19:41 | 只看该作者
非法贪污受贿很少金钱都要判刑,非法上市销售无证商品房应不应该立案调查?这种非法获利巨大(上千万而且涉黑)对社会危害非常严重!
请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我可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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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1 19:29 | 只看该作者
长龙我跟你说,你家跟他家也是叔侄关系,远无仇近无冤,你这样做会把事情搞大,因为你迫人家出手,人家也是 ...
折龙人 发表于 2013/11/6 15:28



“    长龙我跟你说,你家跟他家也是叔侄关系,远无仇近无冤,你这样做会把事情搞大,因为你迫人家出手,人家也是无奈,我也是走岗湖的知道是你的错。事主的意思是让你尽快向他认个错,既往不究。必然你也不要怪我,我会经常到你家附近看看,到时你出了门就回不去。这后果你也可以想得到。惩恶扬善是我的爱好。”

上面这个“折龙人”就是该“涉黑小商人”的狗!看看它说的话就知道它是什么东西了(涉黑小混混)。
本公看不起这个涉黑小商人。做事不择手段,什么事都用黑道解决,记着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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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8:16 | 只看该作者
守法思想觉悟。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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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8:14 | 只看该作者
个中关系原因复杂,第一感觉举报目的并非仅仅守法思想绝无高那么简单,不明真相,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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