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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赖先生问:我是一名刑释人员,回来和司法所人员交谈中,说我是一般帮教对象。请问帮教还分为几种类型? | file:///C:/WINDOWS/Desktop/新建文件夹/55.files/c(1).gif | file:///C:/WINDOWS/Desktop/新建文件夹/55.files/c(1).gif |
| 类型:热线反馈 加入时间:2013-10-10 15:26:55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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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 | | [td=1,1,750] 答:按照《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帮教对象分为一般对象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对象包括:经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三无”(即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刑释解教后仍没有核实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人员。其他人员为一般帮教对象。精神异常、孤老、病残、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刑释解教人员应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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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赖先生:
你们司法所的所长也曾因强行入屋(破门而入)殴打60多岁的老人致三根肋骨断裂被刑拘的,本来是要被判刑并开除公职的;至今他仍因自己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与前妻纠缠。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好的人,别指望他能给你什么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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