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6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蔡英文吁制海基会监督条例 “陆委会”:没必要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5/29 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呼吁台当局应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两岸事务主管部门28日表示,不论海基会或未来两会办事机构派驻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没有必要再制定所谓监督条例。

  蔡英文接受平面媒体访问时指出,两岸办事机构是处理公权力事务,不能再沿用过去当局委托民间机构的做法,她建议当局要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

  但台当局“陆委会”认为,海基会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及“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此外,海基会也依“预算法”规定,每年所编列的年度预算,都送“立法院”审议、受“立法院”监督。

  台“陆委会”还指出,当局有关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是规划设立海基会在大陆之分支机构,由各机关及海基会共同派员进驻,并由当局统一指挥监督。所有人员目前都有完整监督规范,因此无必要再制定监督条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28 00:05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