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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文件出台后,引发城区教师不满,主要理由是城区教师工作量比较大,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山区老师相对清闲,增加的800元相当于原工资收入的五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比例比较大,城区老师无法接受,同时也引起山区高中教师的不满。
现状:城区老师“造反”是否有理呢?应该从教育现状去调查后才有发言权。
1、从10多年前开始的撤校并班到创教育强镇,现在各乡镇撤掉了大部分的村小,多数乡镇只保留一间中心小学及少数的教学点,中学基本上是只有一间在乡镇所在地,学生人数逐年减少。与之相反的是城镇化进程影响下,近年来,城区学校数量不增,但学生人数急速增加,大班额现象严重,多数班额已超过60人。有的甚至七八十人。2、教师现状:从师生比上分析(省规定是小学1:21.5,中学1:16),城区学校多数出现缺编现象,而山区学校超编严重。但不可否认的是山区教师出现老龄化现象,年轻教师拼命往城里调的现象。3、教学成绩: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与城区有一定差距,一是山区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师资力量薄弱;二是说明城区教师在大班额的前提下的确付出了更多的汗水与辛劳。4、工作量:城区生多师少,以60人的班额计算,语数老师每天如果改2份作业,每份1分钟,每天就得用2小时,英语老师就得用4小时。而山区老师因为班额多数为30人左右,时间自然减半。城区由于已基本实现多媒体教学,虽然上课会比较轻松,但备课的工作量加大。城区多数学校还承担了大量的教研、科研课题,这些都得花大量的精力。而山区学校在承担科研工作方面相对比较少。
5、生活状况:城区老师多数是因为家在城区,所以会要求调到城里,而山区老师也多数住在乡镇,所以留在山区,当然,也有山区老师在城里有房却没调入城区。上班的路程和工作环境,城区和农村差距的确有,却并非外界人想象的那么大,如网友“黑眼圈先生 所说:据说有些边远山区的老师,想要吃上一顿带肉的菜,都得托人从几十里外买回来,非常不便”的情况确实有,却只是少数。这样的老师,加1000都没人敢有意见。
6、收入状况:在现有工资收入方面,同年参加工作职称相同的城区老师和山区老师相比,山区老师多100元。而城区学校并无其它津贴,在公用经费使用方面比山区学校更规范,更不敢把公用经费用作教师福利。
思考:
1、从城区老师“罢课”理由来看,是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用“过激”的方式表达不满,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但不能支持,因为学生是无辜的,老师不能用“违规”的方式表达不满,使自己有理变无理,还应顾及“秋后算账”“枪打出头鸟”的可怕传统。但除了这种激进的办法,还有什么好办法呢?五华事件在南方电视《今日一线》有报道,或许给我们一些启示,这也是城区老师该想的。
2、老师“罢课”不能用道德大棒打杀,先给老师戴上无数的高帽子,把老师按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标准来要求,如老师在表达不满或者有合理要求时出来指责。老师从“文革”时的臭老九到现在的灵魂工程师,在多数人心中并未有多大的地位改变,在多数教师兢兢业业时,有个别败类出现时,就变成全部老师都是败类,这是否是尊师重教?这是不是值得我们思考?
3、从教育工作发展的角度来说,现实是城区老师不满的情绪在不断漫延,而这些情绪很容易带入工作中,只是要求城区老师要有奉献精神,能有效解决问题吗?而这些城区老师正是我市教育的生力军和正能量,难道大家愿意看到教育质量向落后看齐,那就是达到了省政府的“教育均衡”了吗?这能得到城区家长的“民心”吗?
4、我们的城区家长也该深思,老师的的确确已经对政策不满了,的的确确会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家长怎么办?是和社会上不明真相和没有孩子读书的“正义人士”一起指责老师,让老师“悔改”后认真地教书育人还是帮老师争取福利,让老师乐教乐学,而让自己的孩子不会受到影响,如果我是家长,从自私的角度出发,我都会选择后者,因为自己就一个孩子,不能把自己的孩子当赌注,伤不起。
5、某些领导也该思考:你说的“有不满意就可以调到去山区去教”。首先,我们是民主国家,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过自己的不满,习主席都说要走群众路线,什么是群众?当受影响的人达到一定数量,那些人就是群众。再说,按现在岗位设定的标准,山区学校超编严重,城区却缺编,申请到山区工作是否能得到批准,如果真的批准了,批准是否又有依据且合法,别忘了当初城区要求调入老师时,你们的理由是无编制。真的调去了,城区缺编现象怎么解决,如果进一步加大工作量,城区老师会不会再反抗?
6、那些指责城区老师不平衡的人能不能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城区公务员,同样城区不加,而农村加800元,你作何感想?如果你是工人,你在某工厂一楼上班,条件好有空调,每天工作8小时,完成100个产品,工资2000元不能加工资,而二楼的工人每天完成60个产品,工作6小时,他们加500元,而三楼的加800元,原因就是他们要上楼梯工作且没有空调,你能平衡吗?
7、省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也该反思,一个政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出发点有多好,但实际上是引起了城区老师与山区老师的对立,义务教育老师与非义务教育老师的对立,家长与老师的对立,社会与学校的对立,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对立,这样的政策是否是合理的?可行的?这对民心有什么好处?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否一致?
综上所述,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却不切合实际,与民心目标南辕北辙,山区老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相对落后,提高他们的收入均无可厚非,但城区老师相对于珠三角老师,也是山区教师,他们的情绪要照顾,也应该提高他们的收入,为了吸引年轻人到农村去工作,可以出台一些鼓励措施,也可以在提高工资时,山区老师可以略高一些,拉开适当的差距。学校、社会,家长、老师,应该本着对教育大计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合理合法向省相关部门表达意见。 | 说明:转载自南方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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