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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坜陂中学和市领导给我一个公道说法 [打印本页]

作者: ADong1389    时间: 2013/3/24 17:28
标题: 坜陂中学和市领导给我一个公道说法
2013年3月21日下午13:40分左右,广东省兴宁市坭陂镇坜陂中学发生一件凶杀案,该校初三 一班年仅16岁的何建安正在进行在午休,就在此时不幸的事发生了,突然有四位社会青年闯进教室,对正在午休的何建安进行残忍的欧打至侄在教室,学生找班主任却没老师到场,同学在无奈之下送往坜陂镇卫生院,如于伤势太严重卫生院不敢接受治疗叫赶快送往市人民医院。之后同学用多种办法找到家长电话,父亲赶来急忙将孩子送往市人民医院,母亲到学校了解事情却遇到学校的冷落,班主任一句话我要上课没时间就走开了《无奈》只好先赶紧上医院看孩子。经医院诊断何建安同学后脑爆碎,头皮半巴掌大块被打破脑盖骨露出可见  双手身上多处重伤。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凌晨5点死亡。直到何建安离世后校方都没有一人上来了解学生的伤势情况。《可恨》竟然有如此不负责任和关心学生生命安危的学校。凶手必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但警方和学校对死者家属没有明确的说法,也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封锁,有些相关领导还避开死者家属,不愿与死者家属进行交谈,对此 死者家属相当绝望,对相关部门的不作行为表示当失望。我以死者亲属的身份将此信息发布到新闻上,希望得到社会人士的关注,我们只求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发布人:死者亲属


有相片可见证


作者: xiaozheng    时间: 2013/3/24 18:17
报到今日关注去吧,对了,你那亲戚的尸体先别火化`好有个见证, 不是我损楼主``
作者: luos    时间: 2013/3/24 18:51
我给你发到天涯去.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24 18:58
是的,保存好,等处理好了,在火化,保留证据,节哀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24 18:58
是的,保存好,等处理好了,在火化,保留证据,节哀
作者: cndc528    时间: 2013/3/24 19:06
悲哀啊,我建议去省里投诉……
作者: 城南人    时间: 2013/3/24 19:11
我建议给今日一线打电话,会有人来关注的,强烈谴责学校胆小,害怕社会人员,垃圾,治安如此之差,当地公安局长要负全责,下台
作者: ADong1389    时间: 2013/3/24 19:13
感谢各位的帮助和见议!!!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24 19:33
不过这个A8平台知道的人不多,我们也是家里的人告诉我们的,到大一点的网络平台去发,影响力大一点。效果会更好一点。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3/3/24 20:37
唉,逝者安息
逞凶者早日伏法
作者: ZM128    时间: 2013/3/24 20:46
节哀,严惩凶手
作者: 兴宁妹仔里    时间: 2013/3/24 20:48
顶贴,顶贴。
作者: abc0123456    时间: 2013/3/24 21:11
事情的经过严重失真!都是一群笨猪!相信这样的鬼话!什么没老师到场?当有学生向值日老师报告有同学被打时马上赶去,但已被二位同学送去卫生院。然后马上向学校汇报情况,学校马上派二位老师赶去卫生院。卫生院不敢接时,也是由这二位老师陪同送去人民医院的,大约下午5时,ct扫描的结果是没什么事。也正是因为有老师陪同,班主任又有课才没跟着去的。
作者: 兴宁老实伯里    时间: 2013/3/24 21:12
顶贴,顶贴。
作者: xiaozheng    时间: 2013/3/24 21:12
顶贴,顶贴。
兴宁妹仔里 发表于 2013/3/24 20:48



    你好屎,什么贴都可以说顶贴,这贴就不要这样说了吧`真的好屎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3/3/24 21:20
家属请节哀。呼吁有关部门严惩凶手!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3/3/24 21: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悠然一生    时间: 2013/3/24 21:21
节哀,
严惩凶手!
落实各方责任!
作者: 风吹过的田野    时间: 2013/3/24 21:24
学校校长是吃狗屎的,不负责任。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3/24 21:54
学校的管理是有很大责任,可前因是什么?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3/24 21:55
死者为大是对,可也要理性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3/24 21:55
死者为大是对,可也要理性
作者: 混食等死    时间: 2013/3/24 22:01
发生在教室学校和值日老师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也不要搞得好像是老师打死学生的一样,老师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蹲在教室里,而且凶手行凶可能一分钟都不用。残恶的凶手没有人谴责,老师却好像成了最大的恶人,真是不可理喻。
作者: 好国民党    时间: 2013/3/24 22:32
公布真相,严惩凶手。
作者: 数理化王子    时间: 2013/3/24 22:44
校园安全问题啊,对死者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请节哀!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3/3/24 23:10
希望严惩凶手,学校也负有一定责任,保安去那里了,可以任由社会人员出入的吗
作者: 社下罗    时间: 2013/3/24 23:24
兴宁的治安怎么那么差啊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3/3/24 23:50
顶起来,还一个公道!!!
作者: hanhan88    时间: 2013/3/24 23:51
是,顶起来
作者: 小平爷    时间: 2013/3/25 12:26
在兴宁有公道可言吗?否则社会人员敢到学校杀人?
作者: 十三幺    时间: 2013/3/25 12:51
我觉得更需要声讨的是打人的凶手,学校虽然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无疑罪魁祸首是那三个凶手,下手这么重,根本就是存心要命的,一定要严惩!
作者: 四哥    时间: 2013/3/25 12:58
公安可定要立案调查,希望尽快调查清楚,然后在媒体公布。政府如此懒惰,兴宁会有大发展,也就奇怪了。
作者: silent20    时间: 2013/3/25 13:03
事情的经过严重失真!都是一群笨猪!相信这样的鬼话!什么没老师到场?当有学生向值日老师报告有同学被打时马 ...
abc0123456 发表于 2013/3/24 21:11



    发觉你就是托,都已经成这样了,ct还没照出啥来!
作者: 阿8    时间: 2013/3/25 13:18
这个事情比较恐怖,小孩子在学校里没有一点安感。公安机关要严惩凶手,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还社会一片安宁。
作者: 421029561    时间: 2013/3/25 13:23
大家不要过急,,,,搞不好,连A8都给人封了,,,
作者: xlz    时间: 2013/3/25 13:36
期待真相,严惩凶手,毕竟是条人命,还是个孩子,手段这么残忍,兴宁警察,别在看报纸喝茶聊天了,发生这么大的事,应该要去处理了..................
作者: 兴宁A八    时间: 2013/3/25 13:42
校园安全是大问题,应上报教育部,
作者: 宁江沙一粒    时间: 2013/3/25 13:52
人命关天!有关各方难辞其咎。但归根究底是社会原因——乱世须用重典!但当今党国对凶残者的温情和纵容,胜过历朝历代。云南昭通残杀姐弟俩的人渣起初还不判死法院院长还说树立什么狗屁“标杆”就是最好的例子,还有俺们兴宁有关部门也通过对待未成年犯的“温情”博取了“功名”以次作为政绩,其实有些未成年的人渣比任何魔鬼都要凶残!
作者: 凤凰蛋    时间: 2013/3/25 13:56
楼上A8口味怎么这么重?用这么恶心的头像。
作者: 兴宁A八    时间: 2013/3/25 14:04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作者: jiposulimin    时间: 2013/3/25 17:18
要解决好问题
作者: 鸣则已    时间: 2013/3/25 17:26
持续关注中!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3/3/25 18:24
此事不是单纯杀人这么简单。
被害者还是个孩子,家长丧失亲人,无尽伤痛!
在白天、学校里面当着众多学生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3/24 21:21



   
此事不是单纯杀人这么简单。
被害者还是个孩子,家长丧失亲人,无尽伤痛!
在白天、学校里面当着众多学生的面,社会人员公然杀人,对成长阶段的学生的身心造成终生的恶劣影响和伤害。
当然,事情的详细情况,还有待公安部门的公开信息。

朋友你言“单纯杀人”“社会人员公然杀人”确有欠妥,望你能在法律的层面上更客观的分析此问题。
呵呵,知道你是高人,进言略显冒昧、胆大!望谅!!!!
作者: 琵琶    时间: 2013/3/25 18:37
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作者: 啊冲    时间: 2013/3/25 20:19
关老师鸟事啊!老师是神仙啊!什么都关老师事!
作者: mzxnlb    时间: 2013/3/25 20:43
案发时是中午13:40左右,这个时间段,一般来说外宿生还在家,内宿生在宿舍内休息,老师们也还没上班,凭几个值日老师就能以上帝视角监视整个校区??象这种蓄意行凶的杀人案,远远已经超出了老师们的职责。
如今的社会,一个高中生对老师的敬畏程度是多少呢?以小学生为例,小学生对班主任的听话程度是100的话,高中生最多才50,对任课老师是40,对没任过自己班课的其它老师是30,差生的话对老师更是无所畏惧,不跟你顶嘴已经不错了。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这事,四个烂仔,成群结队,混入校园行凶杀人,没有见人就砍就不错了,学校这样的共公场所,可不象银行这样戒备森严,没有警棍和电击枪在手,值日老师最多就发一红袖章,只擅长说服教育,战斗力低得可怜。
唉,我也是老师,我也要值日,也曾处理过打架事件,双方家长、双方班主任、值日老师、分管领导轮流上阵,说服教育,往往忙个半天,才能让他们认识错误,写检讨保证不再滋事生非,全校通报记过处分。最怕就是处理不当,纠集社会人员寻仇,打群架。对付学生都这么难了,对付混混烂仔们,还是算了吧。
作者: 琵琶    时间: 2013/3/25 20:49
校长和班主任现在睡不着觉了。
作者: 齐家客昌    时间: 2013/3/25 21:06
政府必须把学校的治安纳入所在片区的警察范围,再出现此类事情,当地出所所长须脱乌纱帽走人.
作者: Mr丶雅文    时间: 2013/3/26 10:42
特地注册的帐号,那个被杀的男生也是一个混混,本来那些社会青年找的不是他,意思就是打的本来不是他,看他在学校,就打他了,原因是被杀的那个男生以前打过他们其中的人,至于是谁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也是听说,你说人总不能无缘无故就跑进去教室专门去打那个人吧?有因必有果。
作者: laihanfei    时间: 2013/3/26 12:48
坭陂的烂鬼,连警察都敢打,出了名的。
作者: 混食等死    时间: 2013/3/26 15:57
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已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
作者: xiaoxiao李    时间: 2013/3/26 16:01
逝者安息
凶手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公安部门必须给家属一个公道。     在兴宁发生这样的案子,要查出凶手应该不是问题;关键是公安执法部门 公正、公平问题                     小官压死人,大官整死人。
作者: 四哥    时间: 2013/3/26 16:10
市长要负责,公安局长也负责。不搞清楚,都给我下台种田去。
作者: 紫衫幔舞    时间: 2013/3/26 16:20
关注~逝者安息
作者: 笑红尘    时间: 2013/3/26 16:35
支持48楼,  解决校园安全才是关键,希望这件事能给政府部门敲响警钟 。 带着红袖章值日的老师有个屁用啊,连苍蝇看见了还要在老师头上踩一脚,何况······
作者: 为了你我    时间: 2013/3/26 16:46
对于死者,我们表示难过和同情。学校老师有责任,但家长何妨没有责任?其实凶手才是最大的责任人!!!!为什么死者家属只咬学校和政府???
家长才是第一教育者和监护人啊?为什么半年前孩子参加过打群架,而家长不好好教育?
作者: gdouwh    时间: 2013/3/26 16:47
楼主,请和我联系: QQ:1061692490
作者: 能者    时间: 2013/3/28 19:54
政府无能呀,学校安全什么时候才能够解决?
作者: xiang0753    时间: 2013/3/28 22:29
逝者安息!!这是个在我们周围存在很久的社会问题。老师学校固然有一定责任,但不能一味指责老师。问题的源头是我们的政府不作为和社会环境氛围的不和谐。想想我们周围多少事情是靠拳头说话,多少人靠“钱”“拳”“权”一夜致富,一朝发达。这些种种都在影响我们的下一代。也使我们的下一代对这社会存在扭曲的认识:读书不能出头,勤劳不能致富。只有拥有了“钱”“拳”“权”才能走向成功。。。我们尊敬的政府啊!!是你们有所作为的时候了啊!!再这样下去,我们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哪里?社会的良知在哪里?我们勤劳善良的老百姓的明天在哪里??我们伟大的国家啊!!我为你哭泣,我问你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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