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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法 [打印本页]

作者: TCL666888    时间: 2013/3/22 12:46
标题: 劳动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并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       淋填钟鞋的股某某,我现在给你普法,你克扣工资来订报纸就是违法乱纪行为。
作者: xlz    时间: 2013/3/22 14:03
订报纸是给你们订的啊,没有扣,...
作者: 悠悠尘土    时间: 2013/3/22 23:07
呵呵。报纸是硬性摊派,,像开商店的。一定要定一份报呀!!!,听说每位教师定一年报纸,学校有回扣20元喔!!潜规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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