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4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冒充民政人员“考察”危房 3个月骗得近5000元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5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丰顺男子黄某谎称自己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到偏远农村“考察”危房,以办理危房改造补贴、社保卡、孤老证等为由,3个月内实施诈骗8次,共骗得金额4693元。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至6月期间,黄某谎称自己名叫“邱能生”,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到丰顺县潘田镇中心村、龙岗镇黄屋寨下、黄金镇黄家村等地,“明查暗访”考察危房情况,并称自己能够帮助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同时还能够帮助村民办理社保、低保、残保等事项,但是需收取200元到1600元不等的手续费。对此,部分村民深信不疑,纷纷提交了相应的手续费用给黄某。随后,黄某拿出纸笔记下了这些村民的名字、身份证及电话号码,还写了一张留有“邱能生”及其电话号码的字条给他们,并承诺3个月内帮他们办理好相关事项,如果办理不好则一定会将这些手续费如数返还给村民。
  事后,发觉上当受骗的村民报了警。今年6月中旬,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今年3月至6月期间以相同的手法实施诈骗8次,共骗得金额4693元。另查明,丰顺县民政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均无名叫 “邱能生”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黄某今年50岁,曾因犯抢劫罪被丰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7年10月刑满释放。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此外,黄某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盛华 谢碧娟)
  【相关链接】
  一谈“付费”要警惕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 甚至有些“蹩脚”。社保事项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业务范畴,而非民政局的业务范畴。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农村老人知识面不广、容易相信人的弱点,实施这种“蹩脚”骗术,且屡屡得手。
  对此,法官提醒,面对街头五花八门的骗术,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特别是遇到需要支付 “手续费”、“劳务费”、“车油费”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相信他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8 01:26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