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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需符合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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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江区叶女士:市民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梅州城区所建的保障性住房绝大多数为廉租房。根据《梅州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梅市府[2008]53号)第十五条规定,符合如下四个条件,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纳入当年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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