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10:00,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朱建威作客兴宁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通过直播热线,现场悉心解答听众有关车辆注册登记、年检、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畅谈交通管理业务。
节目一开始,热线电话就响个不停,“前段时间,我的驾驶证不慎遗失了,该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热心的张先生非常关心驾驶证补办的问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到兴宁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交警服务窗口办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本人近期1寸相片2张,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朱队长认真答复了听众的问题。
“我是外省人,在兴宁办了居住证,能否在兴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外省来兴宁经商的彭先生电话中期盼地问。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听到嘉宾的解答,彭先生终于定下了心来。
“我的儿子今年十一岁读四年级,我驾驶两轮摩托车能不能搭载我的儿子?”温女士在电话中询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地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的规定,所以按照规定你驾驶两轮摩托车不能搭载你十一岁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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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45分钟《行风热线》栏目,很多听众朋友对交通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交警部门将以此为动力,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营造我市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罗木君 刘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