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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留隍镇朱某贪便宜买赃车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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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7月4日晚,丰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县城汤坑镇镇台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4岁,留隍镇人),追回“5·26”持枪抢劫案被抢的摩托车一辆。
  2012年5月26日上午8时多,陈某驾驶男装豪爵摩托车途经丰顺县汤西石湖村时,被三名男子持枪抢走摩托车,犯罪嫌疑人的脸部用黑布遮挡,一人持枪,两人持铁棍。接到事主报警后,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成功抓获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3岁,汤坑镇)、朱某(男,23岁,汤坑镇)、曾某(男,24岁,江西人),在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出租屋里,搜获抢劫作案工具黑色散弹枪及子弹6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朱某、曾某,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抢劫的摩托车卖给留隍镇的朱某。7月4日,专案组根据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深入细致进行调查走访,摸清留隍镇朱某的落脚点在镇台一出租屋。当天中午,专案民警直扑朱某的出租屋,发现“5·26”被抢的摩托车正放在出租屋里,当即把朱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赃车摩托车一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其供认用2500元向黄某购买豪爵摩托车,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徐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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