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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永和镇湖尾村原村委书记潘方浩合同诈骗贪腐的违法事实 [打印本页]

作者: YHHW    时间: 2017/6/7 15:12
标题: 关于永和镇湖尾村原村委书记潘方浩合同诈骗贪腐的违法事实
   针对我村党员干部本村原支部书记(现村监委委员)潘方浩伪造合同诈骗贪污腐败违法事实及证据:本村长坑里山林耕地约有一百多亩,2011年9月,广东客家黄畜牧有限公司到本村总投资1200万。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亚东说租赁四十年,在没有出示国家租(征)地标准相关文件的情况下,潘方浩骗取村民签名,然后利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将签名部分复印到事先拟好的假合同上,同时也没有得到司法所的审批(至今没有正式合同,潘方浩也拿不出合同原件),在程序上显然违法。每当村委开会(隔三差五天开一次)会议结束后都会邀镇干部一起出入圩镇大型饭店吃喝玩乐,2014年3月与其余两名村干部携带公款出海南省旅游。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就像蝗虫一样不放过任何敛财的机会,而且“吃相难看”。破坏耕地及生态林,生态林后面就是兴江水库坝,随时都可能发生崩坝事故,现已岌岌可危。在潘方浩的暗箱操作下,租地价格也高低不平(可来当地核实)。后来我们曾到镇、市、省三级上访无果。时任镇委书记钟剑波及镇纪委部门负责人曾远辉力保潘方浩,村镇两级已形成“帮派”势力。主要证据有:涉地农户伪造合同(全是伪造复印件,没有正式合同原件)各一份等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 张兰    时间: 2017/6/7 17:01
这些都是雕虫小技吧
作者: skcontest    时间: 2017/6/7 19:36
无真凭实据且文理狗屁不通
作者: 8号台球俱乐部    时间: 2017/6/7 22:21
检察院立案了吗?

没有立案的话,你凭什么断言这就是事实?
作者: tsrj2016    时间: 2017/6/7 22:43
都是站在自私的立场来说事,都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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