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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未放开二胎超生二胎的是否需要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WTF0704    时间: 2016/10/22 09:28
标题: 关于未放开二胎超生二胎的是否需要罚款
请问一下在老家的老乡,本人第一胎是儿子,2014又生一胎,请问一下现在还需要罚款吗?罚款是多少?

作者: 496736078    时间: 2016/10/22 15:01
没罚的不用罚了,
罚了的,不退还
作者: 119545418    时间: 2016/10/28 16:16
我也想了解这个,在深圳计生中心说我还要回老家去交罚款,不然我家老二还是属于超生的,怕到时候在深圳读书没有补贴。
作者: 社会在进步2016    时间: 2016/10/29 00:16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作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同理,现在已经允许二胎,二胎是合法的,之前没有被处理的,就适用于有利追溯,新法不认为是犯法的,适用新法。从新从轻,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精神还是要的,这符合宪法、行政法的精神。这才是法制社会。综合以上情况再罚款从法理上是站不出脚的。二胎已经全面落地,从国家层面来讲现在也是提倡二孩,放开二孩至少晚了5-10年,导致现在很多高龄产妇,有些高龄的想生也生不出了,年轻些的因为生活压力大也不敢多生的,早几年出生的也没有享受像现在的产假,产检,等社保福利,都在为生计自力更生,甚至为孩子奶粉钱省吃俭用!兴宁人现在越来越少了,人对经济的重要性相信政府比我们都清楚,建议卫计委别整天想着罚款了,多做些为兴宁经济发展有好处的事情!
作者: 社会在进步2016    时间: 2016/10/29 00:27
http://news.163.com/16/0428/20/BLP0PV7Q00014AED.html#from=relevant 非独家庭诉社会抚养费征收第一案开庭:聚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http://bbs.tianya.cn/post-law-737688-1.shtml 全面二孩落地后抢生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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