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到异地出差、探亲、休假期间患病受伤住院的,在入院一周内报社保局登记备案。出院60天内,凭相关材料到社保局报销医疗费。
常住异地(连续一年以上)和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可先填报异地定居约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当地选择二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社保局批准备案。被保险人如患病住院需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并在一周内报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