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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一精神病男子入庭芳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2人被刺身亡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6/12 20:52
标题: 兴宁一精神病男子入庭芳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2人被刺身亡

精神病男子入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事发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 3人被刺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身亡


2012年6月12日,一名有精神病的男子进入曾经住院治疗的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庭芳医院),持刀刺伤3名该院医务人员致重伤。截至发稿时,其中2名重伤者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兴宁警方已将潘X雄抓获归案。


当天下午15时10分左右,家住兴宁市福兴街道的精神病男子潘X雄(38岁)手提皮袋,来到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医生办公室。因为曾经在该医院住院治疗过,在场医务工作人员都以为其前来抓药,未予以留意。该院医生李X莲(女,49岁)还询问潘X雄是否前来抓药,潘不予回答。这时,潘径直走到医生郑X云(男,40岁)背后,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手提皮袋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水果刀剌向郑X云,郑背部被剌二刀致重伤。见此情况,李X莲与另一名医生李X庆(男,40岁)和护工罗X万迅速起身向前制止,同时大声叫喊让在场10多名医务人员撤离。在制止和撤离过程中,李X庆被潘追到了没有另外出口的康复区。见此危急情况,已撤离的李X莲与罗X万再次返回,向前制止潘行凶,结果李X莲胸部和腹部被各剌一刀致重伤,李X庆胸部被剌两刀致重伤。整个事件过程仅数分钟,事发过程中,在场的另一名医生于15时13分左右打110、120报警。接报后,兴宁警方迅速出警,全力抓捕凶手,兴宁市120中心迅速派出医生前往抢救。16时15分左右,兴宁警方在潘X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事发后,梅州、兴宁两级高度重视。梅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史明锋指示梅州市有关部门迅速派出专家汇合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生全力抢救伤者。出差在外的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市长谢胜扬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者,尽快缉拿凶手,妥善安抚伤者及其家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副书记张小奎、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谢益民、副市长陈亮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布控缉拿凶手,安抚伤者及其家属。


目前,重伤者李X莲、李X庆在兴宁市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分别于17时20分、18时30分抢救无效身亡。重伤者郑X云经手术后,生命体征平稳,目前仍然在兴宁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据一医务人员及其同事反映,潘X雄于1999年5月至2011年3月,先后8次因精神病在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住院治疗,最近一次住院治疗为2011年3月至5月。(兴公宣)


作者: 宁新苗条肥仔    时间: 2012/6/12 21:06
可怜的人,逝者安息,奋不顾身救人者精神高尚,只可惜........
作者: 罗浮人    时间: 2012/6/12 21:18
精神病神经病   其实人人都有神经病······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2/6/12 21:19
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可是我们缺失的东西谁能找回。
作者: 58198218    时间: 2012/6/12 21:19
悲剧啊。。。。。。
作者: 欢喜666    时间: 2012/6/12 21:27
早点枪毙了他!!
作者: 兴城528    时间: 2012/6/12 21:28
愿逝者安息。。。
作者: 蒲生    时间: 2012/6/12 21:40
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作者: zdh    时间: 2012/6/12 21:41
愿逝者安息。。。
作者: 围龙人家    时间: 2012/6/12 21:46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作者: 若愚    时间: 2012/6/12 21:48
控制精神病人是政府系统工程
作者: 朱陈    时间: 2012/6/12 21:48
无可救药的神经病全部拉去枪毙
作者: xnmh    时间: 2012/6/12 21:50
精神病人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吧…杀了白杀,能找目标下手看来不是精神病,要不就仇视那几个医生…
作者: 灰机很灰    时间: 2012/6/12 22:07
严惩凶手!
逝者安息!
哀悼.....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2/6/12 22:07
无缘无故的杯具,哎,生命可贵啊,可是为什么就偏偏如此脆弱
作者: 芋头ing    时间: 2012/6/12 22:17
愿逝者安息。。
作者: sunman    时间: 2012/6/12 22:17
狂鬼进村啦!!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6/12 22:49
3分钟后才报警,反应太慢了,还有保安那里去了呢?
作者: henai    时间: 2012/6/12 22:54
不要培养自己的孩子做医务人员!上班没有安全保障,愿逝者安息!
作者: henai    时间: 2012/6/12 22:55
李国庆!你是个好人。安息吧!
作者: 人间正气    时间: 2012/6/12 22:56
愿逝者安息!最可怜的是两个家庭的家属!
但出现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精神病人杀人是不用负责任的,这次的事也是一样,潘X现在被抓了,下一步怎样呢?还是送回庭芳医院?其实兴宁发生像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基本上精神病人杀人每年都有几宗,抓了又不能关、不能判,发生了事情家属痛恨、知情群众同情,警察和精神病人家属也很无奈。为什么我们中国不能学习一下有些国家,多建一些非盈利性的精神病院,让精神病人得到救治,或最起码让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的管制,完全依靠家属,恐怕是难以解决的。
作者: dwy    时间: 2012/6/12 23:00
天气热,疯子多!请多多关心精神病人!!
作者: hx678    时间: 2012/6/12 23:04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作者: 人间正气    时间: 2012/6/12 23:06
精神病人问题,值得关注。
作者: 剪刀    时间: 2012/6/12 23:19
太可怕了,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作者: 人间正气    时间: 2012/6/12 23:25
再次发生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该怎样保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制?精神病人杀人法律上不负责任,警察抓了也拿他没办法,不能关也不能判,难道还把潘XX送回庭芳医院?是否能由政府出资多建些非盈利性的精神病院,在减轻精神病人家属负担的同时减轻社会负担,让精神病人得到尽可能的救治的同时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制。
愿逝者安息,两个可怜的家庭能节哀!
作者: 天上人间    时间: 2012/6/12 23:36
假如这些样的事件发生在大街上该谁负责呢?满街游荡的精神障碍患者是不是该“三打二建”?!
作者: 健康财富    时间: 2012/6/13 00:54
愿逝者安息。。。
作者: 尼是耐来    时间: 2012/6/13 01:45
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是政府的事,也是政府部门责任,就是没人管........
作者: 冷眼看世事    时间: 2012/6/13 04:32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保护好医生和其他人的安全,第二、不知道医院有没有制定精神病人发病后出现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没有,有没有按预案演练过,第三、我们的人民警察实在不敢恭维,报警后警察多长时间到现场我不知道,但从报警到抓到人花了一个多小时,还是在精神病人家里抓到的,要是他狂性更加凶狠的话,再伤及路人的话,不知还有多少人受到伤害。出事的地方离公安局、离河背派出所才有几米远?警察啊,驼衰人的警察。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2/6/13 05:52
3分钟后才报警,反应太慢了,还有保安那里去了呢?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6/12 22:49



    发生这种突发的事件,你能追究保安的责任吗,恐怕不能吧,标题都说砍人者是精神病的,人家砍了人就回家等警察抓,如果是正常的人还会束手就擒吗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2/6/13 05:55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 ...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6/13 04:32



    分析的很有道理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6/13 07:01
悲剧啊!愿逝者安息。看着欧洲杯,却在思考着这悲剧:第一、治疗精神病人的医院应该要有一定的安保力量才能 ...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6/13 04:32



    你说的很有道理,而且几乎所有的精神病医院安保工作都是按照你说的思路来开展的。我前几年陪一位朋友去梅城环城北路那间梅州最大的精神医院探望他的亲人。里面的安保措施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轻松。一般人可以说要进去“”康复区“根本不可能,患者要想从里面溜出来更比登天还难。
我们大可不必把这件偶发性质的事情扯得太远。只是医院方面太平日子过久了,本来应该有的警惕性别丧失了。最后对遇难医生表示哀悼。
作者: 墨池    时间: 2012/6/13 08:56
现在生活好了。压力却大了。神经病也多了。到处听到神经病砍死人的事
作者: 0313    时间: 2012/6/13 08:59
悲剧啊!希望逝者走好!
作者: 知情    时间: 2012/6/13 09:17
好人,一路走好。
作者: hdm604a    时间: 2012/6/13 09:23
那位女医生自己脱险后又返回去救同事,导致自己身受重伤而身亡,实在是令人动容。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作者: fuisui    时间: 2012/6/13 09:48
愿逝者安息!最可怜的是两个家庭的家属!
但出现这样的惨剧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精神病人杀人是不用负责任的 ...
人间正气 发表于 2012/6/12 22:56




    说的好。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6/13 09:58
深表同情
作者: 乐仙    时间: 2012/6/13 10:02
愿逝者安息!
作者: 监督官    时间: 2012/6/13 10:13
现在医患紧张,不要说精神病人、就是正常人一样有杀人动机的,医疗费用只高不下。。这不是医生的错!!!
师母一路走好。
作者: 放飞心语    时间: 2012/6/13 10:26
面临危险白衣天使毫无畏惧奋不顾身阻止恶行营救同事的精神让人感动和敬佩,愿逝者安息。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2/6/13 11:16
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 兴宁亚哥    时间: 2012/6/13 11:39
强烈建议办公室以及校园门卫室配备干粉灭火器,既可以灭火,又可以当武器,对准狂鬼一阵猛喷!对准歹徒眼睛猛喷,可以瞬间制服歹徒。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2/6/13 12:02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作者: 红炉一点雪    时间: 2012/6/13 12:11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作者: 红炉一点雪    时间: 2012/6/13 12:11
愿逝者安息,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作者: dszq128    时间: 2012/6/13 12:12
kkkkkkkkkyikkkkkkk
作者: 缺钙    时间: 2012/6/13 12:27
心好痛啊!医务人员是高风险职业,希望国家政府能多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闹逼死医务人员,半癫狂的乱杀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人不是神
作者: diaoqianer    时间: 2012/6/13 12:29
此文的作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可有考虑过当事人的心情,什么叫“见此情况,李X莲与另一名医生李X庆(男,40岁)和护工罗X万迅速起身向前制止,同时大声叫喊让在场10多名医务人员撤离”,当时的情况是这样吗?根本就只有三个医务人员在办公室里,如果真有十多个人的话会二死一伤吗?还有当李·庆的家属向医生求救的时候竟然掉头就走,这样的事实为什么不写出来,那些所谓的医生,什么叫做救死扶伤,什么叫做人道主义,不要说是你们的同事,就算是陌生人你也要负起你医生的职责,你们配叫医生吗?????请某些作者如实的报道事实的经过,不要为了某些原因而把事实掩盖,这样做太对不起死去的人了,。,你们真的还有良心吗???????????
作者: wong    时间: 2012/6/13 12:39
精神病神经病   其实人人都有神经病······
罗浮人 发表于 2012/6/12 21:18



    咱们罗浮妹子啊.又回来了
作者: 共产党员    时间: 2012/6/13 12:48
这个家伙在行凶杀人时候真有精神病吗!为何那么远找到医生办公室,又是给他看过病的医生办公室杀人,死者又是院长老婆,难道后面没有隐情吗!精神病杀人不是随便找个人砍的吗!
作者: 缺钙    时间: 2012/6/13 12:52
心好痛啊!医闹逼死医务人员,半癫狂的乱杀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也是人不是神!望我们的国家政府能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不要让医务人员再付出血的代价
作者: 宁江日谈    时间: 2012/6/13 13:01
该凶手应该枪毙,如放出来难免又行凶杀人.
作者: 兵营    时间: 2012/6/13 13:08
这类人应该现场毙了!!!正当防卫!
作者: 兵营    时间: 2012/6/13 13:09
现在抓起来也判不了刑 !
作者: 兵营    时间: 2012/6/13 13:17

强烈建议医务人员应该配枪!!!!!

作者: 人在画中    时间: 2012/6/13 14:11
悲剧,医院忽视保安措施了,如果有安全通道也许不会这样。
作者: V.Jz    时间: 2012/6/13 14:13
52楼的质疑什么呢 ?
作者: 欢喜666    时间: 2012/6/13 14:38
精神病人在恢复期清醒状态下也一样要担当责任的!!
作者: 百姓角度    时间: 2012/6/13 15:36
共同关注!!
作者: 358449899    时间: 2012/6/13 16:07
......逝者安息。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2/6/13 16:27
强烈建议医务人员应该配枪!!!!!
兵营 发表于 2012/6/13 13:17



    如你所言,医院成了战场,好看
作者: 赤妹麻    时间: 2012/6/13 16:27
沉重哀悼!向奋斗在医疗前线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致于崇高的敬意!
作者: 共产党员    时间: 2012/6/13 16:33
52楼的质疑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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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凶手杀人时两刀致命,不像精神病人的样子,这样下去,谁还敢做医生呀!
作者: 一见如故    时间: 2012/6/13 17:06
愿逝者安息。。。。
作者: 小沐    时间: 2012/6/13 17:42
正常人杀人偿命,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难道 正常人的命都被精神病的病人剥夺了吗,无耻之极。
作者: 小沐    时间: 2012/6/13 17:46
强烈要求终身监禁此人,一辈子蹲在监狱里
作者: 小沐    时间: 2012/6/13 17:50
精神病人满街跑,我们是不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呢,被精神病人捅一刀,岂不像他踩死一只蚂蚁那样轻松,又不用负任何责任。心真痛,只要有病就可以杀人,只要有病的人在,正常人就都有难。这样的社会,谁还敢在街上走啊。
作者: 忐忑的心    时间: 2012/6/13 18:54
医务人员的救死扶伤精神本就是让人真得敬佩、工作也是够辛苦!搞得现在不但给人看病,就连老命也。。。
愿逝者安息!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想想,该医院的领导对类似突发事件的防御措施也是极其的糟糕!!!万望加强!
作者: 歼10B    时间: 2012/6/13 19:41
关注中!!!!!!!!!!!!
作者: 六月一日    时间: 2012/6/13 20:25
愿逝者安息
作者: henai    时间: 2012/6/13 21:14
不要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做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无私贡献世人是看不见的,慢病医院来说,精神科哪个医务人员没有受过精神病人的人身攻击!肺科是传染科,劳累过度免疫力下降,每时每刻都会感染!皮肤科一样是传染科!当大家在家休息时他们还在上班,一天24小时轮班。40多岁,50多岁的一样一星期上3个到4个晚班。网友们所说的要用明亮的眼睛来看医疗系统,去了解清楚,中国的医生都站不住脚上班,百姓何来的健康生活!
作者: 共产党员    时间: 2012/6/13 21:25
精神病男子入医院刺伤医务人员
事发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 3人被刺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身亡


2012年6月12日,一名有精神病的男子进入曾经住院治疗的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庭芳医院),持刀刺伤3名该院医务人员致重伤。截至发稿时,其中2名重伤者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兴宁警方已将潘X雄抓获归案。


当天下午15时10分左右,家住兴宁市福兴街道的精神病男子潘X雄(38岁)手提皮袋===============难道只有我感觉奇怪,真有精神病能伪装得那么好,去看看精神病杀人的其他报道,都是手持刀一路狂砍的,来到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医生办公室。因为曾经在该医院住院治疗过,在场医务工作人员都以为其前来抓药,未予以留意。该院医生李X莲(女,49岁)还询问潘X雄是否前来抓药,潘不予回答。这时,潘径直走到医生郑X云(男,40岁)背后,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手提皮袋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水果刀剌向郑X云,郑背部被剌二刀致重伤。见此情况,李X莲与另一名医生李X庆(男,40岁)和护工罗X万迅速起身向前制止,同时大声叫喊让在场10多名医务人员撤离。在制止和撤离过程中,李X庆被潘追到了没有另外出口的康复区。见此危急情况,已撤离的李X莲与罗X万再次返回,向前制止潘行凶,结果李X莲胸部和腹部被各剌一刀致重伤,李X庆胸部被剌两刀致重伤。====为什么招招致命,像精神病的行为吗!整个事件过程仅数分钟,事发过程中,在场的另一名医生于15时13分左右打110、120报警。接报后,兴宁警方迅速出警,全力抓捕凶手,兴宁市120中心迅速派出医生前往抢救。16时15分左右,兴宁警方在潘X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事发后,梅州、兴宁两级高度重视。梅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史明锋指示梅州市有关部门迅速派出专家汇合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生全力抢救伤者。出差在外的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市长谢胜扬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者,尽快缉拿凶手,妥善安抚伤者及其家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副书记张小奎、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谢益民、副市长陈亮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布控缉拿凶手,安抚伤者及其家属。


目前,重伤者李X莲、李X庆在兴宁市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分别于17时20分、18时30分抢救无效身亡。重伤者郑X云经手术后,生命体征平稳,目前仍然在兴宁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据一医务人员及其同事反映,潘X雄于1999年5月至2011年3月,先后8次因精神病在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住院治疗,最近一次住院治疗为2011年3月至5月。(兴公宣)



他们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的明天,我可不想被人杀死后,一句精神病患者就了结了。   为了给逝去的灵魂一点安慰,希望有个水落石出的一天
作者: 光顶哥    时间: 2012/6/13 22:16
肯定是病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过什么事情,这年头,医生给病人杀死也不是什么太新闻了。
作者: 浪人情哥1    时间: 2012/6/13 22:50
精神病是没有罪的,看来这几个医生要白死了。
作者: zyq138    时间: 2012/6/13 23:17
愿逝者安息。。。
作者: 小小鱼儿    时间: 2012/6/13 23:43
愿逝者安息。。。

这种精神病人应该立即枪毙......

强烈建议家属应该将有精神病病人的都送去康复.
作者: 水电工    时间: 2012/6/14 00:02
狂鬼的自尊心比正常人还强大,以前就看过有人去聊狂鬼,给狂鬼拿着棍子追着打,
作者: 宁江沙一粒    时间: 2012/6/14 00:17
深表同情!
“精神病”和“未成年”已经成为魔鬼作恶的挡箭牌。像这样没有灵魂的罪恶的肉体,难道不应该从人世间消失?难道想让他们继续为害良民百姓?
追杀难道就发生在3分钟内?为何无人出手(对女医生赤手空拳返回施救李国庆,本人表示不太相信——不操家伙不是送上去给他砍么?)现场真相如何?盼公布监控视频!是否当时大家都被吓懵了?
希望给出的说法能对得起死者,也能使公众信服。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2/6/14 01:05
现场真相如何?盼公布监控视频!是否当时大家都被吓懵了?
希望给出的说法能对得起死者,也能使公众信服。

作者: 刁方仁    时间: 2012/6/14 07:04
看来当医生的日子也确实不好过,深表同情和关注!
作者: 糖尿病患者    时间: 2012/6/14 09:01
整个事件过程仅数分钟,事发过程中,在场的另一名医生于15时13分左右打110、120报警。接报后,兴宁警方迅速出警,全力抓捕凶手,兴宁市120中心迅速派出医生前往抢救。16时15分左右,兴宁警方在潘X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迅速出警,竟然还让一个手持刀的精神病人回到家中。。我们的警察叔叔干嘛去了????再发作的话,又有多少人遭殃??????
16时15分左右, 这中间过程呢!!!!!!!!! 兴宁警方在潘X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威武!!!!!!!
作者: hao888    时间: 2012/6/14 09:07
药费不减,还会有人做傻事
作者: hao888    时间: 2012/6/14 09:12
药费不减,还会有人做傻事
作者: 平安是福    时间: 2012/6/14 09:18
这世上太多精神病了,千万不要引起狂鬼效应。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0
医务人员的无私贡献是有人看见的:
慢病医院中,精神科先不说;
肺科是传染科,劳累过度免疫力下降,每时每刻都会感染!
皮肤科一样是传染科!当大家在家休息时他们还在上班,一天24小时轮班。40多岁,50多岁的一样一星期上3个到4个晚班。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0
精神病人在恢复期清醒状态下也一样要担当责任的!!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1
沉重哀悼!向奋斗在医疗前线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致于崇高的敬意!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2
那位女医生自己脱险后又返回去救同事,导致自己身受重伤而身亡,实在是令人动容。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3
强烈建议申报
那位女医生
为烈土!!!!
XNYHXZ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09:29
心痛啊。
就在今年,当我母亲在该医院
肺科住院时,
那位女医生
还来不怕感染,前来慰问我母亲!将心比心,这么好心的人啊,
心痛啊!
作者: lxsq888    时间: 2012/6/14 10:35
向他们奋不顾身救人的高尚品德致敬!
逝者安息!
作者: 烈火真金    时间: 2012/6/14 10:39
沉痛悼念兴宁市慢病院李小莲、李国庆同志
舍已救人、大医无敌

2012年6月12日下午15时10分许,为阻止一名丧心病狂的精神病患者持刀行刺同事,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医生李小莲、李国庆在搏斗中不幸遇难,英勇献身。为了悼念和追忆这2位英勇的医者,我们能够做的,只有以文字来表达内心的悲痛和惋惜,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有时候,生命的持有者根本不能够取决于自己,好像是冥冥中就注定的,就像李小莲、李国庆这2名医生。李小莲是该院精神病科主任,李国庆则是约3个月前刚从该院的肺结核科室调到精神科,他们本可以在同事的帮助下撤离现场,化险为夷的,可是,谁也不曾想到,或许就连他们自己也未曾想到过,在这次英勇救人的同时,就这样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多么的可贵。英勇献身的2位白衣天使,正值他们事业的黄金期,他们在平凡而特殊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奋斗多年,不曾惧怕,默默奉献,不为别的,只为拯救精神病患痛苦的人生和因此带给其家庭的不幸,只为百万兴宁人民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尽一位医者的责任。可是天不随人愿命也不能随己,最终还是逃不过老天和命运的折磨,把不幸的事实带给了他们的家人,带给了他们的同行。他们走了,留下的不只是泪水和痛苦,还有那难能可贵的“舍已救人、大医无敌”的精神。
他们这种奋不顾身、舍已救人的精神,是我们践行“广东精神”的学习楷模。舍已救人是中华的文明传承,更是中华的传统美德。李小莲、李国庆二人,不仅体现出了这种大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也表现出新时代医者的英勇一面。这种精神是无价的,是值得人们肯定和赞扬的。虽然我们不禁惋惜,但他们用生命诠释医者仁心、大医无敌,是值得我们标榜和敬仰的。
也许还有多事之人,会给真相添油加醋,满足好奇人士茶余饭后的争论。我们不禁要问,在生命面前,当事情已经成事实了,争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是践踏人格,是亵渎生命。我们在万分悲痛的同时,更应该学习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大医精神。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医者仁心、大医无敌”的赞歌,这不仅是对已经逝去的人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当事已成定局,我们能够做的只有悼念他们的英灵,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李小莲、李国庆走了,却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作者: 雪山飞狐的朱    时间: 2012/6/14 10:53

沉痛悼念兴宁市慢病院李小莲、李国庆同志,让死者安息吧。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2/6/14 11:38

那位女医生自己脱险后又返回去救同事,导致自己身受重伤而身亡,实在是令人动容。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2/6/14 12:51
药费不减,还会有人做傻事
hao888 发表于 2012/6/14 09:12



    药费关医生叉事,老是拿着药费说事。
作者: haoyun群    时间: 2012/6/14 14:40
悲剧啊,心痛啊。愿逝者家属节哀。强烈要求政府要合理治理一下社会上乱跑的精神病人。
作者: 鸣则已    时间: 2012/6/14 14:47
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作者: xnyhxz    时间: 2012/6/14 15:10
纵使医患关系如此紧张,但是有信念的医者,仍然冒着危险承担起他们的责任,传递着他们的正义和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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