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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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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了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按照《中共兴宁市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一次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颂扬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坚定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实现祖国繁荣富强的信念,鼓舞和激励全市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实施“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力当好梅州绿色的经济崛起主力军,加快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而努力奋斗。
    二、参加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部队、社区、农村等社会各界热心写作的人士。
    三、征文主题
    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主题,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歌颂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进程,歌颂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歌颂兴宁90年来发展发生的巨大变化。
    四、征文内容
    内容:回忆历史、记述现实、写人写事、抒发感情等。
    体裁:回忆录、纪实、散文、诗歌、短文等形式均可。
    五、征文要求
    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内容感人、文辞优美。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
    六、征文时间
    2011年5月1日开始,7月31日截止。
    七、征文方式
    1、通过发送邮件形式投稿,投稿邮箱xndyk2010@163.com
    2、直接到市委组织部调研室投稿。调研室联系人:张标,调研室电话:3383827  
    投稿者应在稿件上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并写明“‘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投稿”字样。
    八、征文评选
    1、本次活动将评选征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800元、500元和300元奖励,并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2、将从获奖的征文中选出部分文章在《今日兴宁》、兴宁党建网等媒体上刊登。
    九、活动组织分工
    1、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组织专家学者对征文进行评选,市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负责协助。
    2、市直局以上单位、各镇(街)负责组织动员本单位和辖区内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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