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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区6月1日起禁行机(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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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吴优 通讯员陈志坚 王义华)6月1日零时起,梅州市区(含梅县新城)将全面禁止机(电)动三轮车通行。禁行之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相关执法单位,依法查处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机(电)动三轮车;同时,市政府折价收购方案5月31日到期,相关部门提醒车主及时前往办理收购,切勿心存侥幸违反禁令通行。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和维护市民生命财产 安全,进一步规范梅城交通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安全出行,4月24日,市政府发布了 《关于在 梅州市区禁止机(电)动三轮车通行的通告》(梅市府[2013]6号),规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梅州市区将全面禁止机(电)动三轮车通行;5月10日至5月31日,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施登记折价收购。
  据介绍,对于6月1日上路行驶 的机(电)动三 轮车,公安部 门将与 相关部门 组成执法组,采取定点、机动多 种形式进行 查处, 对于 现场查 到的机(电)动三 轮车,执法部 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拼装的 或者已经达 到报 废标准的,予以 收缴,强制报废,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违反《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行驶的,扣留车辆并按规定处罚。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 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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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9: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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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23:12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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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 10:21 | 只看该作者
兴宁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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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09:00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禁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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