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你怎么样了?伤着没?”“没多大问题,之前还觉得这头盔碍事,幸好戴了头盔,要不然就惨喽!警察同志,谢谢你们啊… 昨日,罗岗镇一群众驾驶摩托车赴圩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幸亏佩戴了安全头盔才未导致严重后果。事后他感慨:“自己以前对戴头盔很是抵触,现在想起来,真的要感谢公安民警的提醒和教育,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5月以来,兴宁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基层警种融合,结合实际选取罗岗派出所等乡镇派出所作为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试点。罗岗派出所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在兴宁市公安局党委及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面探索、实践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构建了由罗岗镇道安办、公安派出所、公路所等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民警既管治安又管交通,更加有力有效护航乡村振兴工作。 党政主导 综合治理 “在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较为普遍。”罗岗镇党委书记欧阳晓波说道,“为切实做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们联合辖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一齐发力,共同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方位推进新农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罗岗镇地处兴宁市北部,辖区总面积149多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余人,交通管理工作呈现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存在一定的盲区。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这一短板。此项工作得到了罗岗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整合镇道安办、罗岗派出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力量,全面启动道路交通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在交警大队的指导下,罗岗派出所会同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圩镇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施划,全镇所有摩托车售卖点逐步实行带牌销售,同步组织民警与交通劝导组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指挥手势、人员车辆盘查、交通规范劝导等业务,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每天安排一组人员在辖区内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劝导、纠正、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强化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并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 每周联合交警巡逻中队、交警大坪中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带安全头盔、乱停乱放、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重点路段严查严处无牌无证、超载、人货混载、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督促违法上路机动车及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自从交通整治以来,经常看到派出所民警与镇村工作人员在路面巡逻,开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很多都能自觉佩戴头盔,车辆乱摆乱放情况也少了很多,我们平时走在路上都感觉安全多了。”谈及现在的交通安全状况,罗岗镇居民纷纷称赞道。 延伸触角 提升效能 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新在延伸了交通管理“触角”,通过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力和镇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联动,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管控力。“道路交通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实施以来,辖区交通参与行为明显向好,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纠纷都少了很多”。罗岗派出所负责人练志明感叹道。 实行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后,民警在开展日常治安巡防工作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实时发现,即行处理,在节省警力资源的同时,提高了警务效能,打通了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最后一公里”,取得了“双赢”实效。 据统计数据显示,推行乡镇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以来,罗岗派出所共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2600多起,辖区伤人交通事故下降11%,源头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护航乡村振兴创造了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环境。 警民配合 相得益彰 罗岗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来,既严查交通违法,又暖心服务群众,将社会治安管理与交通管理有机结合,补齐了农村交通管理的短板,也弥补了治安管理的漏洞,使社会治安和交通维护融为一体,警民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达到“1+1>2”的效果,走出了一条的农村基层治理新路子。 罗岗派出所依托道安办加强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内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交通安全深入民心。组织召开罗岗镇交通秩序管理动员大会,并通过兴宁公安、罗岗发布等公众号发布罗岗镇交通秩序管理及整治的公告,转发至各村微信群,在圩镇、各村(居)委张贴公告;进行“六个一”宣传活动,即村委大喇叭每周一讲、广播电视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力求宣传全覆盖、入民心。至目前,共开展6场进校园宣传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板报5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前期的大力宣传,有效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进行交管新模式时,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以劝导为先,温度力度兼顾,更好的促使群众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在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时,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确保震慑效果。同时还对集镇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营造严管氛围,以点带面促进了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虑到罗岗镇地处偏远,罗岗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定时定期进行送考下乡,大大解决了村民考证问题,让每个有“车”群众都有“证”。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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