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上锁并未发现被撬门的痕迹,现金和玉石却不翼而飞。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租客盗窃房东财物案件,抓获盗窃嫌疑人刘某,收回被盗价值约60万余元的珠宝玉石。 1月30日,兴宁市民曾先生心急如焚地来到兴宁市公安局宁新派出所报警,称家中3万多元的现金和一批珠宝玉石被盗,价值共计约60万余元。此案涉案金额大,兴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联合宁新派出所民警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对该案展开侦查。 经勘查了解,被盗地点在曾先生居住的自建房二楼一房间,现金和玉石都存放在房间衣柜内,事主很少打开衣柜,最后一次见到被盗物品还是在2021年国庆期间,且近段时间外出广州居住,过年前才回到兴宁,时间跨度长达几个月,被盗时间完全无法确认。 民警排查到,2020年10月,刘某和曾先生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在一楼店铺经营着一家副食店,可刘某没有通往二楼的门钥匙。“11月中后旬,他本来是开店的,但是突然有一段时间,他的店不开了,按照他店的经营情况,那时候应该是生意最旺的时候。”结合走访和对刘某的日常活动进一步分析,民警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7日上午,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传唤,并在刘某的住处发现一匹石质马摆件。经曾先生辨认,确定石质马是被盗玉石中的一个。民警进一步循线深挖,找回了已被刘某销赃的剩余玉石,总计94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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