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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在暂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填写《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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