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梅州7月11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小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设立“小金库”,账外经营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小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法律意识淡薄,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小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钱款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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