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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记,您好!
作为在外工作者,喜闻家乡的各种各样变化,实在开心!实在骄傲!但是作为本人居住的小区却不能让本人开心起来。有几个问题望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一下,
第一问,前段时间经过兴宁市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新兴雅苑东区的用地性质明确为住宅用地,相关法律规定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且仅和东区一路之隔的新兴雅苑西区房产证都是70年,为何东区的业主到银行领取房产证复印件时房产证的期限是却写着才50年?
第二问,作为民用住宅小区,国家相关部门和住建部早在2001年就已经出台相关规定,住宅小区一般绿化率30%左右,但为何新兴雅苑东区绿化率连1%都不达标,还能被住建局验收?如今整个兴宁在提倡美丽兴宁,此问题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否协商和沟通,还市民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呢?
第三问,银行关于收取房产证的复印件费用能否公开收费目录和依据,并开具发票?
第四问,为何屡次投诉新兴雅苑东区27栋背后垃圾场问题一直没回复也没人监管?每天都有上10车的垃圾偷运到27栋背后(相关证据可以调取监控),垃圾已经堆成像一座大山,经常下午和晚上在燃烧垃圾!垃圾的恶臭味也及其难受!!再这样下去我们老百姓实在无法生活了!
谢谢陈书记!盼复,盼复!
【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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