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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新年好!在此恭祝各位领导的新的一年中,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工作顺利,心想事成,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本人迁移户口的问题。我本人的户口属兴宁永和农村户口,现有两个小孩,老婆与小孩户口均属东莞农村户口,其中,我于2007年超生一个女儿,当时,在兴宁永和计生办因超生罚了几千元,不知何故,2016年3月我在东莞相关政府网上发现“我还有欠政府6000元未处理缴清”,如今,国家放开政策“二胎”已有一年多时间了,我想把本人的兴宁农村户口迁至东莞虎门,不知道,在前往兴宁计生部门盖章的时候,是否对此有影响?是否应把此超生未上缴的6000元支付完毕才能处理呢?希望,真的希望能得到领导你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兴宁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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