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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申报辅助软件升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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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22: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兴宁市政府“兴社保【2009】6号”文件,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个人缴费从原来每人每月3元提高至5元,相应需对社保申报辅助软件进行缴费基数与费率修改。
    修改软件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


兴宁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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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1 22:38 | 只看该作者
附件:


补充医疗缴费基数修改操作说明

步骤一:各参保单位打开本单位的《社保费辅助申报软件V3.2.2版》软件。



步骤二:查看“补充医疗”原有缴费基数是否为8元,缴费费率是否为0.625与0.375。


步骤三:将“补充医疗”险种对应的工资薪金修改为10,缴费基数修改为10,将单位部分修改为0.5,个人部分修改为0.5。(注意,不要输入
10元,只需输入数字,修改后核对补充医疗部分是否与下图相同)


步骤四:修改完成后保存申报软件。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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