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张先生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及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关于市民张先生反映的“兴城城区内汽车喇叭扰民的情况”的这一问题,兴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经实地调查,鉴于目前我市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极少一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城区道路确实存在汽车乱鸣喇叭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公安局“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及“平安畅通街(路)创建活动”,一是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强对城区汽车(尤其是公交车、泥头车、大货车)等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和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派出警力走进公交公司、辖区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队,加强对企业管理员及各类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要文明行车、安全出行,自觉遵守城区禁鸣规定,控制使用汽喇叭,同时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关于创建平安畅通街(路)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各行其道,不要随意横穿道路、随意掉头,尽量减少导致驾驶员鸣喇叭提示现象的发生。三是将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建议在城区各路口设置醒目的禁鸣标志,时刻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还城内一个相对安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