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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小区规划设计有新规 每户住户不少于1.5个小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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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者胡先生:我想咨询有关小区内停车位的配置问题,不知相关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市城乡规划局:根据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规定,Ⅲ类小区每户配建0.5~0.7个车位,Ⅱ类小区每户配建0.7~1.0个停车位。随着梅州城市的发展,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小车越来越多,我局根据以上情况,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规定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梅县行政区域除外)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必须达到 “居住建筑每户不少于1.5个标准小型车停车位”。梅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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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4:07 | 只看该作者
靠本土房企是实现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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